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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得不像「典型美國人」資深移民顧問:最好攜帶公民證件

(美聯社)
(美聯社)

哈芬登郵報(HuffPost)24日報導,證明身為美國公民的證件平常雖然不需要隨時攜帶,但在移民局展開擴大查緝與遣返之際,如果長相不是刻板印象裡的「典型美國人」,由於容易遭到鎖定,而且社會上反移民氛圍高漲,不妨考慮備妥資料以防萬一,過去一周就有美國公民遭移民幹員誤抓並拘留的案例。

喬治亞州出生的美國公民羅培茲-葛梅茲(Juan Carlos Lopez-Gomez)16日在佛羅里達州被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當成「未經授權的外國人」(unauthorized alien)逮捕,以非法入境罪名起訴。羅培茲-葛梅茲的出生證明後來獲法官確認為真,起訴缺乏正當理由(probable cause ),移民局照樣發布「移民局羈押令」(ICE detainer)。

消息經媒體曝光後引起輿論反彈,羅培茲-葛梅茲17日獲釋。他對媒體說,遇到佛州公路巡警盤查時表明身為美國公民,出示喬州身分證及社會安全卡,卻遭國土安全部打回票。國土安全部資深官員發表聲明說,確認羅培茲-葛梅茲是美國公民之後立即放人。

報導指出,在一個理想的世界裡,美國公民不會被盤問是否合法居留,但類似案例如今真實上演;當今政治環境底下,可以理解為何某些人開始隨身攜帶公民證件,特別是擔心可能被川普政府盯上的民眾。

倡議組織「全國移民法律中心」(National Immigration Law Center)資深政策顧問珍妮佛‧魏洛克(Jennifer Ibañez Whitlock)表,美國公民害怕被移民局拘留是「百分之百合理」(100% valid)的考量。她說,「看起來不像美國人」(don't appear American),長相不是刻板印象美國人的民眾容易遭到誤認,遭移民主管機關鎖定風險最高。

魏洛克說,從移民社區的輔導案例可以看出,民眾普遍感受到不管在美國已經生活多久、早就歸化入籍只是說英語還帶有口音,仍然要隨身攜帶公民證件以備不時之需,避免遭到羈押。

數位隱私倡議組織「電子邊疆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資深律師賽拉‧胡珊(Saira Hussain)表示,法律並未規定美國公民要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可惜「法律與現實是脫節的」。

魏洛克指出,不建議把入籍證書或出生證明等正版證件隨時帶著身上,「攜帶證件的掃描版本則是不錯主意,可以隨時從手機裡找出來」。

移民律師納克曼(David Nachman)則說,要不要隨身攜帶公民證件屬於「個人選擇」(personal choice),從法律角度來看不是絕對必要,但某些客戶雖是美國公民,出門上班還是帶著身分證件,因為工作地點是國土安全部經常鎖定的目標,例如倉庫、餐廳。

然而,即使隨身攜帶美國公民證件,不保證一定沒事。

報導指出,今年1月,一名美國公民雖然帶著公民證件,仍在芝加哥被移民局拘留10小時才獲釋。胡珊指出,這名芝加哥男子與羅培茲-葛梅茲被移民幹員滯留時都出示了公民證件,但當下卻沒有獲得完整的法律保護,因為調查人員一口咬定當事人觸法。

另外一種狀況是,美國公民不是一開始就被移民局逮捕,而是被地方警察機關逮捕。包括加州在內的幾個州限制州警、各地警察局協助移民局展開執法行動,但羅培茲-葛梅茲被捕的佛州則已經宣布,全州所有郡縣監獄都與移民局配合。

魏洛克說,移民局撒出越大張的網,更多公民或合法居留者就可能被誤抓,「不幸的是,證明在美國合法居留的舉證責任,是落在被抓的人身上」。

移民 美國公民 國土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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