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房者有損美國夢
霸房者(squatter)問題近來引起熱議。在紐約,闖入(trespassing)是非法的,可以立即采取驅逐手段;而霸房者則被認為是民事問題,需要通過法院才能進行驅逐。這一明顯有悖常理的現象也成了眾多爭議的焦點。
在紐約州,任何人只有在一個住所連續居住至少十年以上,就可以在法律上擁有居住權;而在紐約市,只要在一處住所居住30天,就可以獲得占用房產的權利。這意味著房屋的合法擁有者不能將霸房者鎖在外面,不能搬走他們的物品,也不能給他們斷電斷水。
在紐約市,要將霸房者趕走是非常困難的,即使叫來警察,如果霸房者聲稱自己是租客,警方就無法按闖入者來逮捕他們。不僅如此,一旦霸房者成為合法租戶,房東還必須事先發通知,才能迫遷租客。更有甚者,如果因故無法找到房主,霸房者還能更容易成為合法房主。
實際上,長島的共和黨州眾議員布魯門卡拉(Jake Blumencranz)一直致力於通過立法使霸房行為成為非法。他提出一項法案,試圖將霸房者的30天居住期改為45天,增加霸房者擁有居住權的難度。皇后區市議員帕拉迪諾(Vickie Paladino)更表示要將30天延長到180天,也就是半年。
法律途徑不止一條,民主黨議員也可以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提議修改法律,在保持該法律初衷的情況下,又不使房東的利益受損。
許多人遠渡重洋,就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美國夢,有的甚至更簡單,就是為了成家立業,安身立命。按照中國人的觀念,擁有房產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如果霸房者可以隨意侵占房屋,如何讓華人能安心擁有自己的房產,美國夢豈不是也成了空中樓閣?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