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通過系列法案 禁單車道擺攤
紐約市議會28日通過系列街頭攤販法案包,在嚴禁任何類型的攤販搶占單車道擺攤的同時,也降低流動攤販的申請門檻,扶持街頭攤販的合法經營。
由市議員曼寧(Julie Menin)提出的簡化街頭攤販規定系列提案,旨在消除市府對流動攤販員工的不必要要求,以支持疫情後小商家的復興和全市經濟的發展,「作為消費者和工人保護委員會(Committee on Consumer and Worker Protection)的主席,我們很高興提案順利通過,保證我們的社區能夠繼續活力四射地前進。」
第一項49-A法案,將允許流動食品攤販在攤車上展示和存放商品,並簡化對常規攤販的商品陳列要求,廢除市府此前對常規攤販和流動食品攤販的記帳規定。
第二項50-A法案,將不再要求流動食品攤販及餐車,必須得持有紐約州銷售稅授權證書才可經營;此類攤販在更新執照和許可證時,也不再必須提交報稅完結證明。
雖然街頭攤販的增加將為全市經濟帶來活力,但同樣為城市交通增加壓力。此前,曼哈頓華埠的布碌崙(布魯克林)大橋(Brooklyn Bridge)就因為流動攤販顯著增多,障礙了人流和車流正常行進,於上月遭市交通局整治,禁止在布碌崙(布魯克林)大橋人行道和單車道擺攤。
為了避免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市議會的流動攤販法案包中,還包括51-A法案,嚴禁常規攤販和流動食品攤販在單車道上擺攤,並且明確禁止攤販在單車道內存放販售商品。法案表示,單車道是道路的一部分,應該由單車騎士進行優先使用。
「我們希望藉新法案,減輕困擾街頭攤販的『官僚負擔』。」曼寧指出,過去幾年,市議會提供並通過了多項有助於小商家發展的新規,如今將採取同樣行動為街頭攤販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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