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華商詐騙案 紐約州高院判賠償20移民家庭逾420萬
紐約市布碌崙(布魯克林)貝瑞吉華人地產商捲款潛逃一案有新進展,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9日指出,針對房地產商人吳錫輝(Steven Wu,Xi Hui Wu,音譯)的訴訟獲得重大勝利,州高等法院判定吳錫輝及公司須對詐騙行為承擔責任,向至少20戶被騙的華裔移民家庭賠償超過420萬元。
吳錫輝涉偽造合約侵吞購屋款項 策畫詐騙多年
詹樂霞辦公室宣布,2022年起對吳錫輝、他的前妻楊曉蓉(Xiao Rong Yang,音譯)以及旗下公司TCJ Construction Inc.和345 Ovington LLC提起訴訟;調查顯示,吳策畫這起詐騙計畫多年,通過非法銷售公寓單位,從至少20戶家庭中騙走500萬元。州高等法院9日裁定他須歸還422萬7888元、外加2016年起按9%支付的法定利率計息作為賠償,並被永久禁止在紐約州從事資產銷售。
詹樂霞說,吳錫輝在2013年1月曾向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提交了一份擬建25戶公寓的發售計畫,雖當時已備案,但他從未完成紐約市財政局要求的法定程序來建公寓;在未履行必要程序,使其成為獨立產權公寓(condo)、以及生成公寓產權證書的情況下,他便開始非法出售單位。
獲取信任 以中文非正式單頁協議取代購屋合約
他也利用自己在社區內作為知名開發商的身分獲取信任,並以中文撰寫的非正式單頁協議取代法律要求的正式購房合約;他向住戶收取訂金、部分家庭甚至支付了全款,除此之外還向未一次付清的住戶收取每月所謂的「房貸」款項,東窗事發前所有住戶都以為這是一筆公寓管理費的款項,殊不知錢都直接進了他私人的口袋,用於償還個人貸款及建築開支。
調查還發現,吳多次向監管機構撒謊並偽造文件,掩蓋詐騙行為;在接受其辦公室質詢時,他提交虛假的購買合約和託管文件,試圖製造合法收取並保管訂金的假象,但實際上從未將任何訂金存入託管帳戶中。
去年11月,紐約最高法院法官帕特爾(Anar Patel)裁定吳違反「馬丁法」(Martin Act)及「行政法」第63(12)條,並永久禁止他在紐約州經商;9日發布的補充裁定進一步要求他支付420萬元賠償金,並加計近十年的法定利息。
吳鎖定移民家庭騙積蓄 詹樂霞:終於討還公道
詹樂霞表示,吳錫輝以辛勤工作的移民家庭為目標,濫用他們的信任,盜取他們為買房而辛苦存下的積蓄,「受害家庭以為買了房,實際上卻只買到謊言。所幸這項裁定不僅讓受害家庭取回被騙走的款項,也確保他永遠無法再透過具有詐騙性的房地產計畫損害他人,我很高興這些家庭終於討還了公道」。
亞洲人平等會行政總監俞思亮表示,這起詐騙事最終迎來正義伸張,令人欣慰,「我們很榮幸能與總檢察長以及市、州官員攜手,協助該建築擺脫破產,並促成將345 Ovington重建為中等收入合作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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