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太頻繁?華婦被海關威脅撤銷旅遊簽證
持有旅遊簽證的陳女士,近日由中國來美國南加州看望兒子兒媳一家,卻在入關時被海關人員嚴正警告。海關人員責令陳女士在3個月後必須離境,否則就撤銷她的10年旅遊簽證。
陳女士表示,她於4月2日晚乘坐廈門航空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那班飛機上多數為華人,她排隊過關時,看到前面的華人都很快就通過海關人員的詢問而出關,輪到她時,剛好開放了一個新窗口,一位剛到班的海關人員邀請她上前。
陳女士說,那名海關人員為非裔女性,打開護照查看,並讀出了她的中文名字。陳女士應答。之後這名海關人員用英文說了幾句話,看陳女士聽不懂,遂喊來一名男性翻譯。翻譯問陳女士︰「妳來這裡幹什麼?」陳女士回答︰「我來看望兒子、媳婦和孫子。我媳婦準備生第二個寶寶。」對方又問了一些基本問題,包括陳女士的丈夫在哪裡,陳女士回答他在中國。翻譯又說︰「妳知道上次才來嗎?妳知道綠卡和旅遊簽證的區別嗎?」陳女士說︰「我知道。」「那你還這麼密切地往來。」「我媳婦準備生寶寶。」
隨後海關人員的話更加嚴厲,「生孩子關我什麼事?能養就生,不能養就別生。」對方補充道,「7月1日你必須離境,信不信我把妳的簽證取消掉。」
陳女士聽到以上這番話有點懵,她說,當時對方的態度讓她很氣憤。她認為那名海關人員講話十分「不近人情」。但她當時壓住了怒火,擔心若回懟對方會被遣返,她只能一邊點頭一邊微笑。最後,海關還給她護照,將其放行。
出了海關,陳女士惴惴不安地查看護照上的逗留期限印章,卻怎麼也找不到。回到兒子家後,兒子幫其上網查看,發現逗留期限為半年。一般情況下,持有B2旅遊簽證的人過海關,海關人員都會批准半年的逗留期限。
陳女士本次來南加,其實是為了幫忙照顧兩歲的孫子以及兒子和媳婦即將出生的第二個孩子。陳女士說,兒子和兒媳都是上班族,需要上班維持生計,就來照顧孩子。她上次來美國是2022年,當時孫子剛出生,她逗留半年後,以疫情為由辦理了延期,又多待了半年。2023年返回中國一年後,又於今年來美。陳女士很疑惑,她的丈夫在中國,親戚、朋友,房子資產也都在中國,完全沒有想要移民美國,來這裡探望兒子一家順便幫忙照顧孫子,卻被海關這樣警告,她內心很不平衡。
南加州移民律師姜國棟表示,來美持有B2旅遊簽證的人,有政策規定逗留時間最少批准為六個月。若海關人員想要減少至兩個月或三個月,必須向其上級請批。姜國棟說,如今護照上都不蓋章了,真正的逗留期限可以在網上I-94表格查詢。在上訴例子中,那名海關人員應該只是口頭警告。
移民律師許俊良建議,持有旅遊簽證入海關的民眾最好輕裝便服,應該持有回程票。他說,有很多人認為持有回程票是加分項,但其實對於持旅遊簽證來美的人來說,這是最基本的。此外,海關人員最容易放行,或「願意看到的」訪美事由,包括來美看病等會在美國消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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