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警招募行人設局「亂穿馬路」引誘駕駛人吃罰單
每日郵報、ABC 7電視台等媒體報導,洛市警局雇用行人「亂穿馬路」(jaywalking),引誘不知情駕駛人,倘若沒有禮讓「亂穿馬路」者,就會被埋伏在附近的警員開罰單,此舉引輿論譁然。
一段在網路瘋傳的影片顯示,警方招募的行人,穿過洛杉磯知名的范杜拉大道(Ventura Blvd.),他們遠離人行道,直接橫越往來車輛的道路。與此同時,便衣警察騎著機車,躲在附近停車場,等待不知情駕駛們「上鉤」。
在全美許多州,「亂穿馬路」是指未在指定斑馬線、路口或違反交通號誌穿越馬路,因對行人與駕駛皆造成高度危險而屬違法。然而在加州,2023年底州眾議員丁右立(Phil Ting)主導的AB2147法案,將行人「亂穿馬路」除罪化。只要不構成立即的危險,警察不會對「亂穿馬路」的行人開罰單。
不過「亂穿馬路」,似乎也給警方向駕駛者開罰單為市府創收的機會。拍下上述影片的目擊者,在察覺洛市警局可疑行動後,立刻拿出手機全程錄影,加以旁白說明。「在洛杉磯市伍蘭岡(Woodland Hills)社區的范杜拉大道,警察躲在停車場,雇用人走到馬路中間。」PO文旁白接著說,「路過車輛沒有停下禮讓他們,就會被開罰單。這太誇張了!」影片中可見,當兩名看似無辜的男子在高速行駛的車流前穿越馬路時,一名洛市警局警員即刻衝上街道,攔下未禮讓行人的駕駛。
許多網友在這則爆紅貼文下,痛批洛市警局做法「不公」。網友質問︰「這不是設局誘捕(entrapment)嗎?」「他們是要我們突然急煞,然後可能引發車禍嗎?」也有人評論︰「一個破產的城市欺壓人民,真的很可悲。」
對此洛市警局向每日郵報發聲明指出,警方將該行動稱為「行人執法專案」(pedestrian enforcement detail),在事故高發路段進行。「行動的重點,針對那些沒有在有標示或無標示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的駕駛。」
根據加州2023年通過「行走自由法」(Freedom to Walk Act,即前文提及的AB2147),造成他人安全威脅的情況下亂穿馬路,仍屬違法。
有網友指出,這些穿越馬路的行人,是否屬「安全情況下過馬路」,本身就存在爭議,「這肯定會是法庭上爭辯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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