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6詐欺罪 橙縣華女恐被判20年
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16日宣布,橙縣(Orange County)華人女子被聯邦大陪審團(federal grand jury)起訴六項罪名,其中包括誘騙受害者將資金轉入她的金融帳戶,而不是受害人預期的帳戶。
來自西敏寺(Westminster)的55歲劉女士(Serena Lieu)被指控三項洗錢罪和三項從事非法活動交易罪。她在15日(周三)上午被逮捕,當天下午在聖塔安那(Santa Ana)聯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過堂,但她否認了所有的控罪,案件審理日期訂在4月11日,目前她以5萬元被保釋。
據法院資料顯示,在2019年時執法單位發現劉女士的銀行帳戶有一筆10萬3千350元的匯款,並且是來自達拉斯(Dallas)地區商業電子郵件(Business email compromise,BEC)的受害者。BEC是一種針對執行合法資金轉移的個人或公司帳戶的騙局,犯罪分子通常會假冒成匯款人之一,並誘騙受害者將錢匯到自己戶頭內,而不是真正的收款者。而當受害者發現被詐欺後,那筆錢早已轉移到其他帳戶中,或用於購買加密貨幣,因此要找回資金通常為時已晚。
在2019年的調查中,聯邦調查局(FBI)探員發現劉女士在七個銀行有11個帳戶,用來存放詐欺來的錢。隨後並給劉女士一封「錢騾」(Money mule)警告信,表示有轉移或非法轉移他人資金的嫌疑,而劉女士也在信上簽名。
在收到警告信後,劉女士仍繼續執行詐欺行動。在2019年7月和2021年4月之間,劉女士所有的戶頭一共收到180萬的匯款,這些錢都是來自她的受害者。另外,起訴書特別指控,從2020年7月到2021年2月,劉女士在多個銀行帳戶之間和加密貨幣交易平台CoinBase上有超過56萬元的轉移紀錄。
如果所有罪名成立的話,劉女士將面臨每項洗錢罪最高20年的聯邦監禁,和每項非法貨幣交易罪名最高10年的聯邦監獄刑期。目前該案件由FBI和聯邦衛生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 Office)監察部門進行調查。由助理檢察官思默爾(Carolyn S. Small)和拉撤曼(David C. Lachman)負責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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