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安眠藥「警方馬上知道」 廈門網友收註銷駕照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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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網友網購安眠藥後,竟然收到交警短信,提醒他可能因為疾病妨礙安全駕駛,因此要註銷駕照證。外界質疑,僅憑購買過安眠藥等相關藥物就觸發預警,恐涉及個人隱私與權益問題。也有網友提到,因為幫助家裡老人買安眠藥收到過類似短信。
極目新聞報導,該網友收到的短信稱,經大數據比對,可能涉及心臟病、癲癇…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依法不得申請駕駛證;已取得駕駛證的,不得繼續駕駛機動車,並應申請註銷駕駛證。
視頻發布者配文稱:「別注銷,駕駛證很難考的。我網購了速效救心丸,很久沒開車了,大家放心。」該網友往期視頻中出現了鎮靜催眠藥佐匹克隆片,該網友亦證實短信屬實。
報導指出,廈門市湖里區交警部門工作人員30日表示,確實有發送此類短信,該短信只是提醒,駕駛員接到信息後,建議前往轄區交警部門進一步核實,可能需要簽署承諾書或開具醫院證明。
消息曝光後引發大眾對於個人隱私的討論。有觀點認為,購買安眠藥並不等同於不具備駕駛能力,更不代表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若直接作為風險判斷依據,存在邏輯漏洞。
新京報評論指出,購藥是高度隱私的個人行為,高敏感性數據必須在日常公共治理中把握好數據共享邊界。 這個過程中必須回答的問題是:醫療機構能否把個人購藥記錄與交警部門共享?個人購藥記錄的共享邊界在哪裡?而在數據共享的過程中,公民是否有知情權和否決權?
評論認為,看到類似預防性政策正向效應之餘,相關方面也要為跨部門數據共享設定邊界並加以規範,防範以安全的名義侵害個人信息安全。同時要在公眾知情同意層面進一步細化相應規範,不能任由這類做法「過於流行」乃至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