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少帥」貪2億 判無期沒收財產
曾經的「三峽少帥」、湖北省原副省長曹廣晶,在看守所度過60歲生日後,24日被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被控兩罪受賄罪、洩露內幕信息罪:在任18年間受賄2.16億;擔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主導上市公司紓困重組,將內幕信息透露給他人,致使他人買賣股票套現獲利1042萬餘元。
南方都市報報導,曹廣晶生於1964年3月,他在三峽工程建設開發領域工作了29年,從籌建處見習工程師,一路官至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2014年他調任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任職8年後,2022年2月在任上落馬。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曹廣晶利用擔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湖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6億餘元。
曹廣晶在擔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主導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紓困重組事宜。2021年1月,曹廣晶將該紓困重組內幕信息透露給他人,致使他人在該內幕信息公開之前買入該上市公司股票,後將股票賣出獲利1042萬余元。
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曹廣晶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查扣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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