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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走11歲女孩想當兒媳 中國雲南母子拐騙兒童罪成獲刑

中國雲南一名楊姓女子去年2月在貴州某村遇見一名11歲女孩小張後,想將她帶回老家當兒媳婦,卻遭到小張父親拒絕。之後,楊女趁小張獨自在家時,將其拐走,讓兒子將小張帶回雲南家中。楊姓母子因拐騙兒童罪成,分別被判囚2年和7個月。

紅星新聞1日報導,據刑事裁定書載明,楊女和26歲的張姓兒子是雲南曲靖市人。2023年2月,楊女在貴州六盤水市某村遇見年滿11周歲的女童小張,便提出將她帶回雲南嫁給兒子。

楊女向張父提出將小張嫁給兒子,對方直接拒絕。2023年2月14日,楊女聯繫兒子;2天後,張男抵達六盤水市。楊女趁小張獨自在家無人看護,私自將她帶走,並讓兒子將女方帶回雲南家中。

截至案發,小張已在張男家中住了4天。2023年2月20日,楊女被警方拘捕歸案;2月24日,張男經警方電話通知到案,母子兩人均被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15日,六盤水水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拐騙兒童罪,分別判處楊女、張男有期徒刑2年和7個月。母子均提起上訴,但二審期間,楊女又自願撤回上訴。

二審查明,楊女與張男拐騙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的犯罪事實清楚。對於張男提出的被害人11周歲認定錯誤,經查,小張出生於2011年4月,2023年2月案發時已滿11周歲,未滿12周歲,原審認定年齡正確。

2024年3月7日,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准許楊女撤回上訴,駁回張男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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