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險」脫單可理賠 四川小伙婚後領不到錢 怒告保險公司
四川一名男子數年前在網路上看到「戀愛保險」廣告,主打「3年後結婚,禮金可高達9995元」,果斷以495元投保。然而數年後,他與女友修成正果,卻一直沒獲得這份「戀愛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辯稱,「戀愛保險」合同不符合保險法規定,已退出市場,因此屬於無效合同,公司願歸還495元保費,無法支付理賠金以及滯納金。男子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極目新聞報導,劉姓男子2017年與心儀的高中女同學戀愛,2018年3月,為給熱戀中的女友一個驚喜,他花495元投保安心財險公司的「戀愛保險」。
據劉男出示的電子保險單顯示,保險金額9995元,保險期間為2018年3月6日至2031年3月6日,保單明確規定,投保成功後不得退保;自保險合同生效後滿三年之日起,被保險人與心上人初次在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的,將賠付婚禮祝賀金9995元。
然而,劉男2022年12月1日與女友修成正果並領取了結婚證,之後聯繫安心財產保險並提交理賠資料,隔月顯示審核通過,但理賠金一直未發放;5個月後劉男向相關單位投訴,但賠付仍未順利進行。無奈之下,劉小明將安心保險告上了北京延慶法院,要求對方支付保險理賠金,並支付延期賠付的滯納金。
此案今年5月開庭,安心財險公司出庭時辯稱,戀愛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情感關係,不屬於保險法規定的人身保險或財產保險為保險標的的範疇。原保監會已經將該類產品進行下架、退出市場,因此劉男起訴的保險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公司同意退還495元保費,至於延期賠償滯納金,不屬於保險責任。
「此信息已經在官網進行披露,並不存在惡意不支付賠款的情形,我公司不認可該項費用。」安心財險公司還表示,公司存在償付能力不足的情況。
據報導,相關平台官方微博在2017年2月14日發布的微博稱,超過1萬5000人購買安心保險的「戀愛保險」。該則微博截圖顯示,這款戀愛保險分為A/B/C三款,投保99元可獲結婚祝福金1999元,劉男購買的495元這一款是價格最高的。
劉小明則質疑稱,為何明令禁止的無效保險能上市銷售?「這種保險賣一份就賺495元,1萬份就是495萬,反正不用賠,都是純利潤,這不是涉嫌詐騙嗎?」他表示,自己在社交平台聯繫到的有同樣遭遇的消費者,有160多人。
一審法院支持了安心財險公司的辯護意見,劉男不服該判決已經上訴。
律師表示,合同無效並不意味著無責,出售「戀愛保險」的保險公司除了應當退還保費外,還應當賠償消費者因合同無效而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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