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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涪陵區婦產醫院強制員工轉發公司廣告 被判違法

重慶涪陵區某婦產醫院強制員工轉發朋友圈,被判違法。(取材自成都商報/東方IC圖)
重慶涪陵區某婦產醫院強制員工轉發朋友圈,被判違法。(取材自成都商報/東方IC圖)

員工不轉發公司廣告到朋友圈被罰1萬元人民幣(約1445美元)且開除?近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一「奇葩」案件做出裁決,判處用人單位扣除員工報酬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成都商報報導,綜合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陳某於2013年11月16日到重慶涪陵區某婦產醫院從事駕駛員工作。2017年6月,該婦產醫院制定員工微信朋友圈推廣活動方案,要求全體員工每日推廣信息並對信息轉發量進行考核,未達標者按每人200元扣發薪酬。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間,陳某因未按要求轉發,每月被扣除工資200元,共計扣除1萬元,並於2021年8月30日被解除勞動合同。

2021年12月23日,陳某申請仲裁,仲裁機構裁決該婦產醫院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萬3200元、陳某工作期間被扣除的工資1萬元。仲裁機構裁決後,陳某和醫院都不服仲裁裁決,提起訴訟。

據報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發布的這起勞動爭議典型案例,引發廣泛關注。法院認為,微信朋友圈的信息應由使用人自主決定,用人單位不應非法干預,醫院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為此,一審法院判處醫院補發陳某被扣除的工資1萬元,並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萬餘元。一審判決後,當事醫院不服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提醒,朋友圈具有高度私人屬性,勞動者在發布的內容上享有自主決定的權利,用人單位不應混淆公私界限,並通過規章制度要求員工「夾帶公貨」,這無異於強制干涉員工的私域自由。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也表示,用人單位不能侵占員工私人空間,員工遇類似要求要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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