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手機被停課1月 陝西高中生挨罰 網質疑過重:侵犯受教權
陝西柞水中學一名15歲高一女生小宋把手機帶回校宿舍,被學校「停課一個月」,近日引發社會關注,據悉,還有超過40名國高中學生因同樣原因遭遇相同處罰。網友對學校的處罰力度提出質疑,認為侵犯學生受教權。
綜合大風新聞、華商報報導,據受罰的女高中生父親宋先生透露,由於夫妻離異,他常年在外地工作,女兒平日住校,手機對她而言是與父親聯繫、安排周末回家的必需工具。過去,女兒曾將手機交由班主任保管,但多次因班主任不願收管而無法持續;她也曾嘗試交給其他老師均未成功。無奈之下,只好把手機帶回宿舍,因此被宿管查獲。
報導指出,事件發生去年12月17日,校方直到1月7日才通知小宋停課至2月7日。宋先生表示,女兒學習進步明顯,入學成績從900名提升到600名,停課一個月將造成重大影響;他多次聯繫班主任與學校領導,甚至向教育局反映,均未能改變決定。
學校方面稱,校規規定「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內」,違規者停課一個月。柞水縣教育局表示,學生違反校規理應接受相應處罰,規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校方強調,此舉旨在維護校園秩序和學習專注。
教育專家指出,學校有權管理學生使用手機,但處罰應區分情況,例如學生是否存在特殊需求,是否主動配合保管,違規情節是否輕微等。對小宋而言,她多次嘗試將手機交由老師保管未果,並非故意違規,因此直接停課一個月的處罰明顯過重,不符合原則。
此外,超過40名學生因帶手機被停課,也顯示存在「一刀切」問題;多數學校對手機管理的做法是,特殊情況允許家長申請,由老師統一保管;違規後則先收繳代管、書面警告或批評教育,而非直接剝奪上課資格。專家提醒,管理的目地是保障學習秩序,而非因規定死板造成學生權益損失。
社交平台上,網友意見呈現兩極,有人認為,規範學生使用手機本無可厚非,但「停課一個月」處罰太重,可能侵犯學生受教權;也有人認為,既然學校有規定,學生就應遵守。
目前,家長已準備進一步向教育局反映此事,要求調整處罰方式。學者指出,類似事件的處理應兼顧紀律與學生實際需求,採取更靈活、科學的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