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扛4麻袋硬幣支付執行款 法院:「消極對抗」罰5萬

近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判決引人關注。一名葉姓企業老闆拖著裝有兩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硬幣的麻袋到法院清償執行款,最終法院認為葉「消極對抗」,罰款五萬元。
澎湃新聞報導,此事緣起於一起勞動糾紛案件。葉姓被執行人是北海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是該公司原員工。2018年11月,朱某進入葉姓老闆公司從事汽車修理工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未替朱某繳納社保。
2019年7月,朱某工作時手部受傷,經治療後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去年12月1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公司發短信告知因朱某的年齡問題提出不再需要其去上班。朱某遂向北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公司應支付朱某工資4.7萬逾元。
該汽車服務公司對仲裁裁決書不服,到海城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海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要求公司向朱某支付工資差額三萬逾元,葉某不服上訴至北海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2020年12月28日,海城區法院扣押了葉姓老闆公司名下的一輛汽車,葉對此心存不滿。12月29日下午,葉姓老闆拖著裝有兩萬逾元硬幣的麻袋來到法院的安檢室。
據報導,海城區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員說,葉姓老闆拿著四袋散硬幣來清償執行款,這一行為明顯屬於消極對抗行為。「儘管目前法院對於硬幣的來源背景還在核實階段,但被執行人葉某是汽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很多車,不可能靠硬幣來交易。」
該工作人員表示,葉某的行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其中第5項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認定其屬於消極行為,法院決定對葉某處以五萬元的罰款。
這名工作人員透露,目前葉某的罰款還未繳納,法院會持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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