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 聯合國促撤銷判決放人 英將迅速與中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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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9日譴責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遭重判20年有期徒刑,要求應「立即撤銷」這項判決並放人。
中央社引述法新社報導,黎智英等九人及前蘋果日報三家公司因觸犯國安法,香港高等法院9日宣判,其中黎智英被重判20年。
圖克在聲明中表示:「黎智英是一名因行使受國際法保障權利,而被判處20年徒刑的出版商。」他警告:「這樣的結果凸顯香港國安法內容模糊且過於廣泛,導致法律被詮釋及實施時,違反香港應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
圖克呼籲:「鑑於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他已被羈押逾四年,基於人道理由應立即釋放。」
此外,根據英國政府網站,英國外交大臣古柏(Yvette Cooper)9日表示:「英國國民黎智英因行使言論自由權利,遭受具政治動機的起訴後,9日在香港被判處20年徒刑。北京當局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使批評中國者噤聲」、「英方會迅速與北京當局展開進一步交涉」。
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結束上個月對北京的訪問回國後證實,他已就黎智英案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強烈關切。
古柏9日也指出:「首相曾於訪問期間,直接向習主席提到黎先生的案件。這開啟了與中國政府在最高層級就我方最關切議題的直接討論。今日宣判後,我們會迅速就黎先生的案件展開進一步交涉。」
「我們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且始終將恪守在具法律約束力的『中英聯合聲明』之下所作的歷史承諾。中國也必須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