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聯準會調查:覺得財務「過得還好」的美國人變少

預防阿茲海默症 神經科醫生最愛這個晚餐

11男涉灣仔暴動 7人開審前認罪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2019年10月1日灣仔發生暴亂,多人被捕,其中11名男子被控暴動及拒捕等共8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前有7人認罪,其中6名被告承認暴動罪須還押,另一名被告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獲准保釋候判;其餘4名被告否認控罪今日受審。

綜合大公、文匯報報導,7名被告承認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約5時,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發生暴動,有示威者堵路、縱火及組成傘陣,警方使用催淚彈、布袋彈及水炮車等驅散示威者,並追捕四散逃跑的示威者,各被告隨人群逃走期間被捕。

據報導,被告譚旭輝拾起一枚催淚彈擲向警方後逃跑,被警員制伏時其身旁的白色手巾上有3枚催淚彈殼;被告高俊被捕時戴頭盔、防毒面罩及手套,背包有鐳射筆、索帶及伸縮自拍棍等;被告司徒澤朗,逃跑期間撞向警員,被捕時戴防毒面罩,背包有打火機及鎅刀;被告盧梓泓,於逃跑期間倒地被捕,當時攜有對講機、急救包及生理鹽水;被告袁碩,向警方投擲一個冒煙物體,被捕時攜有橡膠彈頭、海綿彈頭、玻璃瓶殘骸及V煞面具等;被告梁光宗,被捕時戴防毒面罩及手套,攜有防火手套及保鮮紙等;被告蔡天龍,被捕時保管或控制一條六角匙。

其餘4名不認罪被告,分別梁家樂、蘇亮燊、李良圖及胡景皓,案件於今日開審。

縱火

上一則

中國首位染疫明星 「浪姐」金莎確診 工作人員證實

下一則

學者:慕尼黑安全會議中國議題降溫 火藥味仍濃

延伸閱讀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