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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國安案 押後至12/18開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右二)。(中通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右二)。(中通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昨於高院展開案件管理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建議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

綜合香港電台、明報報導,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原定下月25日開審,為遷就雙方檔期,將改在今年12月18日開審,預計須時65日完成聽取所有證供,控方就估計,雙方結案陳詞合共須時約5日。審訊總共歷時料約80日,審訊會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

辯方稱昨日才知悉押後的建議,要求盡早獲得控方用於審訊的文件,控方交代正處理5000頁文件的譯本及證明,被法官追問以上文件是否悉數用於審訊,控方才回應會精簡文件,但需時處理。

黎智英昨天未出庭,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陳辭,律政司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另外,控辯雙方於庭上透露,「12港人」之一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會以從犯證人身分出任控方證人;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王貴國,則會擔任控方專家證人,講述制裁的法律影響。

辯方亦稱,擬傳召一名講述Signal通訊軟件運作的專家證人作供,但最終是否傳召,須視乎控方證人李宇軒及陳梓華的證供。

報導說,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及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均為本案控方證人。根據公訴書,黎智英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指黎智英與李宇軒、陳梓華、Mark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港府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 高院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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