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金山知名天體主義者 徵求健美女執行長掌理裸體書店

法網/打到巴黎凌晨3點 約克維奇逆轉奪勝 追平費德勒紀錄

海外律師參與涉國安案 須過3關 黎智英聘英律師恐被封殺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中新社)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中新社)

香港特區立法會10日三讀通過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規範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到港參與涉及國安案件的訴訟要求,訂明該等律師在參與涉及國安的案件前,必須以專案認許方式先取得特區行政長官的證明書。

此一修訂源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於是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此一行為亦獲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及終審院法院三度批准。但香港當局認為,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在香港特區就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以大律師身分執業時,可能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因此提出此次修法。

這一修訂案三讀後,如可溯及既往,則香港各級法院將無法同意黎智英聘請境外無香港大律師資格的律師為其辯護,早前獲准聘用Tim Owen的裁定可能被迫收回。

文匯報報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有關修訂的基本原則是,除非有例外情況,否則不得批准海外律師以專案方式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審理。他說,條例草案建議加入兩階段機制,第一階段是一個甄別程序,海外律師就國安案件向原訟法庭提出專案認許申請前,必須先獲行政長官發出「准許進行申請通知書」。

在第二階段,對於已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准許進行申請通知書」,法院在收到海外律師的申請後,必須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以認定該申請是否屬於例外情況。

同時,條例草案還建議加入一個覆核機制,如果處理專案認許申請經批准後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考慮該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問題,法院須主動或應律政司司長要求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新行政長官證明書。

林定國強調,案件當事人完全可以從香港超過100位資深大律師及超過1500位大律師中挑選法律代表,是次修訂並不會剝奪當事人委聘律師的權利。

香港 黎智英 英國

上一則

中國首位染疫明星 「浪姐」金莎確診 工作人員證實

下一則

美駐港總領事罕受訪憂香港不自由 中方反擊:煽動美企撤資

延伸閱讀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