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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罪成 恐判囚半年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未依國安法向當局提供有關支聯會的訊息被定罪。(取材自臉書)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未依國安法向當局提供有關支聯會的訊息被定罪。(取材自臉書)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因未能依港區國安法向當局提供有關支聯會的訊息而被定罪。法院預計11日作出量刑,最高可判6個月。

綜合香港電台、美國之音中文網報導,三年多前,香港爆發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活動,港府當局動用防暴警察進行鎮壓。2021年,鄒幸彤、鄧岳君和徐漢光被捕。3人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的領導人,支聯會於北京制定的國安法在香港施行後被迫解散。

支聯會因在香港組織燭光晚會活動而聞名,以紀念1989年中國當局鎮壓的天安門廣場民主抗議活動。批評人士表示,支聯會的解散表明香港在1997年交還給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正在受到侵蝕。

在支聯會投票解散之前,警方曾於2021年8月就支聯會涉嫌與海外民主團體有聯繫的業務和財務細節進行調查,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但支聯會拒絕合作,並指警方隨意將親民主組織貼上外國代理人的標籤。支聯會說,警方無權要求提供訊息,因為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當局也沒有提供充分的理由。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警方可以要求外國代理人提供一系列訊息,若不遵守警方的要求,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將入獄6個月,罰款10萬港元(約1.2萬美元)。

香港西九龍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天裁定,被告有責任對向他們送達的通知書作出回應,不遵守是沒有道理的。法院預計11日作出量刑判快。

香港 港區國安法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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