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OPT未過期 綠卡、EAD可同時申請
讀者問:
我是綠卡持有人。女朋友現在在用OPT的身分工作,下個月抽籤只有一次機會。她準備沒抽到就結婚,然後辦卡。請問,如果還在等待綠卡的過程中OPT過期了(明年年初),她還可以上班嗎?還是得申請一個臨時身分?必須得等到綠卡下來了才能接著上班?
答:
目前2A類移民(即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滿21歲未婚子女)有名額(即不需要排期),因此如果在她OPT未過期前你們結婚, 她可以遞交綠卡申請。她在申請綠卡的時候,可以同時申請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簡稱EAD), 這樣如果她OPT過期,而綠卡沒有下來的時候,可以持批准的EAD(俗稱的C9卡)合法工作,而不需要等到綠卡批下來才能接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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