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中心用電激增 多州電費節節升高
隨著全美電費持續上漲,各州政府正面臨愈來愈大的壓力,要求大型科技公司的高耗能數據中心承擔更多電網成本,避免將負擔轉嫁給一般家庭與商業用戶。然而,迄今仍無州政府提出明確解方,數據中心對電費的實際影響更難精確評估,不少批評者質疑,州政府是否有足夠魄力對微軟、Google、亞馬遜、Meta等科技巨頭祭出強硬措施。
目前已有十多個州針對數據中心推動電廠與輸電線路大規模擴建帶來的壓力採取行動,包括要求全國最大電網營運商壓抑電價漲幅、研究數據中心對電費的影響,或推動數據中心業者分擔更多地方輸電成本。
部分數據中心耗電量甚至超過匹茲堡、克里夫蘭或新奧爾良等城市,遠勝過大型工廠,促使決策者重新檢討長期依據用電比例分攤輸電成本的制度。哈佛大學「電力法計畫」主任佩斯科(Ari Peskoe)指出:「數十億元的基礎建設,其實只服務少數客戶,而這些客戶恰恰是全球最富有的公司,這讓原本的分攤邏輯崩壞。」
然而也有官員稱,電費上漲不應全怪罪於數據中心。美國國家公用事業委員會協會主席、喬治亞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成員普萊德莫爾(Tricia Pridemore)表示,老化設備汰換與防範極端天氣的基礎建設投資,早已推高了輸配電成本。代表科技業的「數據中心聯盟」也聲稱,會員願意支付合理分攤的費用。
能源數據公司Wood Mackenzie近期報告顯示,16個州已提出或實施20種數據中心專用電價,但收費仍不足以支付新建天然氣發電廠的成本;除非提高費率,否則差額恐由住宅、商業與工業用戶分擔。美國中大西洋地區獨立電網市場監管機構的研究亦指出,去年電費增加額的七成、約93億元,與數據中心用電需求有關。
賓州州長夏皮羅(Josh Shapiro)去年聯合五位州長,要求中大西洋電網營運商PJM Interconnection抑制電價。新澤西州上月立法,將研究數據中心是否造成「不合理漲價」並研擬專用費率。
印第安納州與亞馬遜、Google、微軟達成的和解協議中,雖加入消費者保護條款,但消費者團體坦言,缺乏透明度將使外界難以監督數據中心是否付足成本。哈佛大學另一份報告則指出,公用事業與州政府往往有誘因吸引數據中心進駐,可能透過「特別優惠」轉嫁成本給一般用戶,且部分州法允許費率細節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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