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 新州聯合市租金管制違憲
哈德遜郡高等法院法官埃斯皮納爾斯-馬洛尼(Kimberly Espinales-Maloney)日前裁定,聯合市(Union City)租金管制程序和規定違憲,並重申該法令侵犯房東權利。
聯合市計算租金的程序,在經過房東投訴和法院裁決後,於過去兩年發生變化,不但剝奪房東對這些決定的上訴途徑,且沒有規定住戶在對租金提出質疑時,必須要通知房東。
6月23日法院對房東和聯合市做出部分簡易判決,但市府的勝利並沒能維持多久;9月12日的裁決指出:「法院主張,聯合市未能提供褫奪前聽證會,剝奪了其所屬正當程序權利。」
因此,法院修改6月23日裁決,給出對原告有利的簡易判決,判決未經褫奪前聽證會計算的任何租金確定無效。
最新裁決源自於由1700 Bergenline所提起的訴訟並以其為例;該租戶在2019年對租金提出上訴後,租金管制辦公室將其租金從2016年入住時的每月1479元,調降到535.70元。
倡導產權的聯合市住房倡議(UCHI)執行長西蒙奇尼(Ron Simoncini)表示:「本案判決證實許多業主幾十年來一直提出的質疑;聯合市的做法,明顯對租戶有極大的好處。」
訴訟指出,租金管制委員會是根據2014年的一份登記表來做決定,但該登記表錯誤地註明寫到,建築管理員在1975年每月支付461元的租金。
房東表示,該棟管理員沒有支付過任何租金,且在該公寓完成裝修,讓租戶於2016年搬入前,一直閒置;在這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設定市場租金,之後才必須遵守租金管制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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