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水濱委員會 新州州警接管紐約港
聯邦最高法院4月裁決同意新澤西州片面退出與紐約州70年前共同成立的「紐約港水濱委員會」(Waterfront Commission of New York Harbor),本周新州正式取得該州在紐約港內港口設施的許可及控制權;當局表示,州警已接管之前由水濱委員會負責的監管和執法職責,權責範圍涵蓋新州的港口與碼頭。
此前水濱委員會擁有紐瓦克(Newark)、伊利莎白(Elizabeth)、貝玉恩(Bayonne)、史泰登島(Staten Island)、布魯克林(Brooklyn)全部碼頭與航站的管轄權,負責執行這些地區求職者的背景調查,決定求職者是否能在碼頭及貨運站工作。
現在紐瓦克港、伊利莎白港、貝玉恩的港口設施將由州警監管;史泰登島、布魯克林將由紐約州自行制定監管法規。
新成立的「州警港口安全許可暨背景調查組」 (Port Security Licensing and Background Unit)將處理碼頭工人和其他港口勞工的新申請,包括先前提交給水濱委員會的新州待辦申請。
紐約及新州於1953年根據一項國會協定成立水濱委員會,當時媒體刊登一連串報導,揭露碼頭的暴力勒索敲詐及虐待勞工等惡行,因此召開調查聽證會。
多年來新州一直試圖廢除涵蓋兩個州的水濱委員會,認為在集裝箱裝運的時代,所有的港口都已經機械化,大部分的濱海作業最終已轉移至新州,因此與紐約州的共同協議不再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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