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精神錯亂不成立 兒打死父母罪成

2016年南澤西(South Jersey)發生一起凶殘的命案,34歲男子柯爾斯(Ryan Coles)與雙親為家事爆發衝突,竟冷血將父母雙雙毆打致死,行徑令人髮指;承審的格羅契斯特郡(Gloucester)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精神障礙抗辯不成立,宣告有罪。
辯護律師露西亞.邦齊瓦尼(Lucille Bongiovanni)表示,柯爾斯行為當下「無法理解自己在做什麼」,並傳喚心理學家茱莉亞.溫柏格(Julia Weinberg)作證;溫柏格在庭上說:「柯爾斯在事發剛開始,也就是毆打父母時對於自己的行為仍有意識,但隨著時間推移,由於漸漸對事態發展失去控制,落入身心失調的狀態,因此殺害父母時是無意識的。」
邦齊尼瓦本於心理學家的證詞,加上柯爾斯往年的所有就醫紀錄,以「柯爾斯一生都在精神疾病的折磨中」為辯論主軸,為柯爾斯進行無罪抗辯。
然而,檢方也傳喚心理學家斯莫林(Steven Simring),證稱被告於行為當下「有意識」;斯莫林表示,柯爾斯確實患有人格障礙及藥物濫用的問題,但正是因為藥物濫用導致精神亢奮,憑藉著這股「精神亢奮」有意識地殺害父母,還在案發後以衣服和洗衣籃蓋住父母屍體,顯見對於自己殺害父母的行為有意識,在法律上不能被認定為「因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其行為」。
另一方面,由於柯爾斯就案發過程的陳述原則上與警方客觀調查結果相符,法院因此認定柯爾斯行為時並未喪失辨識能力;承審法官說:「本院同意斯莫林博士證詞,且被告在案發後24小時內即能平靜敘述殺害父母的過程,並與客觀證據相符,因此認定被告行為時有辨識能力,應獲有罪判決。」
法院指出,柯爾斯最重可能獲判無期徒刑,預計於4月25日宣判,在此期間柯爾斯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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