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通行證(二)
每個周末,一家三口到彩虹新城區,騎幾個小時單車。新單車買回來後,只幾平方米的車庫,就再也沒有那輛積滿灰塵的摩托車的容身之地了,我只好把它請到車庫門外。
鄰居看到我把摩托車放在門外日曬雨淋,就說這樣不安全,容易招小偷。我心想,反正這輛車也是雞肋,被偷走倒是省去我不少麻煩。
有了這樣的想法後,我每天下班回家,經過樓下的車庫門外,看到摩托車時都會想,怎麼它還在?
直到一個多月後,我欣慰地發現,放車的地方空了,摩托車不翼而飛。
我打電話報警。雖然我不想要這輛摩托車了,但報失手續還是要辦的。要不然人家用這輛車撞死了人,帳要算到我的頭上。
令我鬱悶的是,我還要解決兩起交通違規以後,才可辦理報失手續。新近一起違規是三個月前,我衝紅燈被拍了照片。衝紅燈是我的錯,我認罰。另外一筆,說我五年前逆行,連滯納金加起來要罰七千元。真是個嚇人數字啊,是不是哪個地方弄錯了?
在人行道逆行這樣的事,我肯定幹過。但我想不起來,我有沒有被人民警員逮到過。
我苦苦思索了三、四天才突然想起,五年前,我與巡警有過一次不愉快的接觸。那天與陳塗在季華美食長廊吃完飯,我用摩托車帶著他回家。陳塗住在季華路的東面,我們如果不在人行道上向東逆行十來米,就要往西走一千米再繞回來,所以我逆行了。
前面一個頭髮都白了的老伯伯也像我們一樣逆行。他比我們更過分,安全帽都沒戴。他身材臃腫,加上他滿頭的白髮,令他看上去像國外某位前總統。
巡警從高大粗壯的芒果樹旁閃身而出,逮住老伯伯,也逮住了我們。不知那位伯伯低聲嘀咕了幾句什麼,巡警放他走了。他調轉車頭,從人行道滑入機動車道,朝西而去。我以為我也可以像這位伯伯這樣一走了之,但警員把我的車扣下來,要走了我的駕照,打開,拿出一沓紙來在上面寫寫畫畫。
我問警員,為什麼剛才那個老伯伯可以走,我們不可以?警員抬頭四顧,大聲說:什麼老伯伯?我氣不打一處出,想罵娘但又有點害怕。
陳塗喝了不少酒,不幹了,要理論,但是對方不理我們。我一個外地人在這裡謀生,對穿制服的人總是有些怕。他不同,他是本地人,一嘴地道的芒果話。但人家不理我們,寫好單子後,還波瀾不驚地讓我簽名。我與陳塗對看一眼,不簽,還問巡警要回了我的駕照。於是,兩位人民教師和兩位年輕巡警較上勁了。
十分鐘後,我越來越不安,忍不住猜測這樣對抗下去會怎麼樣。還好是晚上,路燈又不夠亮,不久後又有人違規,兩位巡警去抓別的人了。趁這個空檔,我偷偷發動摩托車溜了。
真沒想到事隔多年,舊帳重提,原先兩百元罰單變成了七千多。
我當然不可能為了一輛已經丟失了的舊摩托交一大筆錢。我打電話跟陳塗回憶了一下當年那次莫名其妙的違規事件,他大笑告訴我,那是一張沒有法律效力的罰單,因為我沒簽名,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我當時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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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上完兩節課後我無事可做,與物理老師吳嫻雅去打乒乓球。我們一邊走,一邊聊我那輛丟失了的幸福牌摩托車,一邊發洩不滿。
經過教師宿舍時,我無意中抬了一下頭,看到七樓外牆上貼著一個長髮飄飄的女人,狀如女鬼,頓時嚇得雙腳發軟,一把拉住吳老師的胳膊,哆嗦著嘴唇說不出話來。
吳老師順著我的目光望過去,尖叫起來。我趕緊捂住她的嘴,我說不能刺激要自殺的人。
怎麼辦?怎麼辦?吳老師不停地重複著。我趕緊打電話求助。雖然我這幾天被警員弄得心煩意亂,但在生死攸關的時刻,我第一個想到的還是人民警員。
報警中心的同志在電話裡告訴我,第一,保持冷靜,在警員到來前,不要去驚動自殺者。第二,去找些軟的東西來鋪在地上。第三,辨認製造事件的主角身分,以方便警員到場後,採取正當的措施進行勸解和搶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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