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
說起初到美國時的艱辛,那是罄竹難書啊!我是九○年代初來美國的,在加州的沙加緬度市安營扎寨。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間中餐館裡熬過的。
這家餐館一共四人做工:老闆夫婦、他們的兒子和我。老闆管廚房,炒菜出餐;老闆娘與兒子管前台,賣餐應付顧客;而我,切菜刨肉炸油鍋,洗碗掃地搬雜物。工作由早上九點做到晚上九點,一星期工作六天,一天休息。
頭一回在美國打工,以為輕鬆快活,但一個月下來,雙手都被油燙傷了,而雙腳因站得久,變得浮腫痠痛,想從前,何曾受過這樣的苦?午、晚兩餐都在餐館裡吃,吝嗇的老闆只炒一盤菜來配飯,上餐用豬肉炒菜,下餐就用雞肉炒菜,省工又省吃。
老闆嚴肅古板,常警告我:「見你新上埠找工作難,就叫你來。以後你去哪做,都不要偷懶。」故而,他常邊炒菜邊盯著我,看我是否在偷懶;老闆娘整天苦著臉,常叫我做這做那,生怕我白拿他們的工錢。幸好他們的兒子與我投緣,我才得安心做下去。
他們的兒子叫阿陽,年紀比我小,老闆沒上班時,他就代老闆炒菜。午晚兩餐,他總是大魚大肉煮給我們吃,盡管老闆娘在旁囉嗦,他照煮不誤。阿陽風流倜儻,說他有好幾個女朋友,最近還交了個漂亮的墨西哥女孩,他父親迫他回中國娶他拜把兄弟的女兒,他就是沒答應。
一天,我切肉時不小心割傷了手,阿陽見了馬上跑來給我包紮,而老闆卻視而不見,還刻意把鍋子炒得更響,這我明白,是我受傷誤工了,他怨恨著我呢。
拆出來的豬骨頭都當垃圾丟了,我覺得可惜,就問老闆可不可以拿回家,見老闆遲疑答應便滿心歡喜,下班後趕緊把骨頭拿回家,讓老媽煲湯。那時,幾兄妹住在一起,同吃同用,日日一大煲湯,老媽正愁用什麼煲湯呢。
但好景不長,拿沒幾回,老闆就來檢查我拆出的骨頭是否把肉去得乾淨,到最後,老闆娘把拆出的骨頭倒進大鍋裡煮熟,剝那幾乎見不到的肉,說是用來做雲吞。我當然明白,她這樣做,就是不想我把骨頭拿回家,或許她還想,我拿骨頭時,把其他東西也拿回家了。自此以後,我再也不拿骨頭回家。
做了一年,說是一年後給我加薪的,卻不見動靜。我忍不住向老闆娘說了,她卻哭喪著臉對我說生意不好,還說老闆喝酒賭博找女人,把錢都花光了。但我們的合約就是這樣,不得耍賴。
然而,生意真的不好嗎?我剛來時,切豬肉只切三箱,而現在要切五箱,西蘭花也由原來的切三箱,變成了現在切五箱。我不去和她理論,只安慰自己再等等。但轉眼一個月又過去了,加薪仍不見蹤影,我想著離開,東家不打就打西家嘛。
正在這時,阿陽把那個墨西哥女孩的肚子搞大了,人家鬧著上門要求結婚,一時烏雲密布,怨聲四起。阿陽不來上班了,老闆娘苦著的臉更難看了,而老闆更是動不動就罵人,我哪裡還敢提加薪。阿陽不來上班,我真的沒有理由和興趣做下去,就提出了辭職。
我感謝黃老闆給機會,讓我賺錢和練廚藝,雖然我們的合作不愉快,他給我的印象並不好,但他勤勞肯幹、積極進取的精神,值得我學習。聽他說過,他正計畫著開連鎖餐館呢。
自從辭退第一份工後,我就四處打工,打雜、炒菜、企檯我都做過,並且積累了許多經驗。同時,我利用空檔時間到學校學英語,故英語進步很快。兩年後,我到了一間老美開設的大型超市中餐部工作,到後來,居然讓我當上了中餐部的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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