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治的故事
1978年我剛來美國時,白天在一家類似7-11的連鎖店「白母雞」(White Hen Pantry)打工,晚上在當地學院進修英語和會計。像所有便利店一樣,「白母雞」販售的商品琳瑯滿目,從衞生紙、洗髮精、電池、小電扇、零嘴、甜點、牛奶、各式罐頭、咖啡到冷凍食品等等,應有盡有,它最特别的是兼賣現點現做的新鮮三明治。
接近中午時,就有顧客陸續上門,多是一些在附近工地或辦公大樓工作的人來買午餐。剛開始我英語差,面對老外點餐時快得像機關槍的語速,緊張得七葷八素,還要硬著頭皮從那些我根本沒聽過和沒見過的一堆冷肉、起司、麵包以及各種配料中,設法辨認他們要吃什麼。
戴黃頭盔的人要白土司夾波隆那香腸加瑞士乳酪,少美乃滋,多芥末,不要生菜,要番茄;穿紫裙的人點了凱薩麵包配火腿與美國起司,加美乃滋,生菜、番茄全要;一身運動服的人則要求酸麵包夾燻火雞、豆芽與番茄,多放胡椒。我在櫃檯後面忙得暈頭轉向,深感這小小一個三明治也太複雜了。
據說這道熟食源於十八世紀中期,由英國Sandwich一地的伯爵Montagu所創。伯爵愛打牌,餓了也不願下牌桌,只讓僕人將烤牛肉夾在兩片麵包中,方便他邊吃邊玩。一份出於懶惰的隨興做法,居然流傳至今,成了全球通行的平民午餐。
千萬別小看三明治,個中學問五花八門,光是麵包就有十來種,有白麵、全麥、黑麥、雜糧、恰巴塔、長棍、哈拉、佛卡夏等等。內餡更是變化多端,有醃肉、火雞、牛肉、雞肉、香腸、鮪魚、蛙魚、雞蛋、豆腐、彩椒、酪梨、番茄、起司、花生醬、果醬等等,真是天上飛的,地上跑的、土裡種的、水裡游的,都進得了三明治的懷抱。
我在荷蘭當交換學生時,吃過一款很特殊的三明治。那天趕著上課,趁著開課前到學校食堂買了一個現成包好的,匆忙中也來不及細看內容。三小時的研討會,中間有十五分鐘休息,就想趁此將午餐解決。拆封後,只見兩片法國麵包中夾著薄薄的暗紅色肉片,上面鋪了起司、黃瓜與番茄,我猜想大概是牛肉之類。一口咬下,味道還不錯,肉是煙熏,帶點韌性,但不像牛肉。
我把印了荷蘭文的包裝紙遞給坐在旁邊的同學,問她這是什麼口味的三明治?「Paardenrookvlees,熏馬肉。」「什麼?」我想自己大概聽錯了。「Horse meat。」有著一頭金髮的荷蘭女孩面帶微笑,用英文清楚地重覆了答案。
我看著還剩大半個的三明治,一下子就沒了胃口。腦中浮現的是兩天前的傍晚,我在宿舍後面一片荒草地邊,隔著鐵柵欄,拿了蘋果餵食兩匹野馬的畫面。
童年裡的三明治記憶則溫柔許多,台北的夏天悶熱潮濕,母親周六下了班擠著半小時公車回到家時,常常已是滿身大汗,疲憊不堪。面對三個不停問「中午吃什麼」的孩子,她擺出一盒盒三色冰淇淋與一條土司,讓我們等冰淇淋稍融後,自行挖了擱放在麵包上吃。入口即化的冰淇淋,配上柔軟的麵包,冰冷甜膩,不但餵飽了肚子、滿足了口腹之欲、還在酷暑中帶來一絲清涼,成了全家人最愛的夏日午餐。
嚴格說來,我家這種特有的冰淇淋麵包不能稱為三明治,原因是它只用一片麵包當底,上不加蓋,而字典中三明治的定義是餡料必須夾在兩片麵包中。不要小看這個定義,美國人為了什麼才算三明治吵翻了天,熱狗和漢堡是嗎?希臘烤肉捲和墨西哥夾餅呢?
爭議頗多的是一網打盡的紐約州,依照稅法,只要是麵皮中夾了餡,可立即食用的麵包,包括貝果、可頌、熱狗、漢堡、捲餅,無論冷熱統統算是三明治,得課徵8.875%的銷售稅。連只抹乳酪的貝果也被歸類為三明治?不少食客對這一定義頗為不滿,倒不是因為要多付那幾毛錢,而是原則問題。2023年,市裡H&H Bagels與一費城乳酪商合作,在報稅季連推五天的「免稅貝果」。因為預先在貝果內部注入了乳酪,不屬於當場製作的熟食,可以不用上稅。雖然不知賣了多少,但由此可見紐約人對「三明治稅」多麼不服氣。
另外兩宗鬧上法庭的案子也和定義有關。2006年,連鎖餐廳Panera Bread與麻州白城購物中心的合約條款禁止其他三明治店進駐。當得知白城預備引進主打墨西哥捲餅的Qdoba後,Panera一狀告到了法庭,堅持Qdoba所賣為三明治一類。案子鬧到了最高法院,法官裁定捲餅非三明治,因為包皮是一片,而非兩片。
風水輪流轉,十八年後,印地安那州一個想要開餐館的房地產商Quintana,也為了類似問題提告。法院最終的裁定是墨西哥夾餅是「墨西哥式三明治」,連希臘烤肉捲Gyro、印度烤餅捲Naan或越南Bánh Mì統統算。此一時,彼一時。
其實早在西方三明治傳入華人世界之前,中國便有眾多麵皮夾餡的吃食。比如肉夾饃,裡頭的臘汁肉自戰國時期就在山西、河北流行,後傳入陝西;饃則據說源自於唐代盛行的胡餅。烙烤的饃酥脆,包著香甜的臘汁肉,吃進嘴,口感絕對不比三明治或漢堡差。再如燒餅,從小吃到大,可夾油條、滷牛肉,炒蛋、豆皮等,變化豐富。
還有刈包,一稱虎咬豬或福咬住,荷葉包一邊開口,內夾滷肉、酸菜、花生粉、香菜,因外型像老虎張嘴咬住豬肉,故名虎咬豬;福咬住則取其諧音吉祥。刈包皮鬆軟,肉滑嫩不膩,配料酸甜交融,吃起來飽滿濡潤,怪不得這道台灣小吃風行全球。紐約名店Momofuku Noodle Bar的刈包就深受食客喜愛,歷經二十年不衰。
拜全球交流之賜,三明治也融合了來自不同文化、地區的食材。近日在本地一家小吃店嘗到一道令人驚喜的雞扒菠蘿包,作法是以豆腐和酪乳醃漬炸雞,搭配爽脆高麗菜,淋上泰式辣醬調製的濃汁,一口咬下,菠蘿包蓬鬆甜軟,雞扒豆香滿溢,口感多重又迷人。
不過給我印象較深的是St. Paul sandwich,這款三明治在一九四○年代便已登場,遠早於無國界料理的風潮。十幾年前,我聽康州的朋友說過,但始終無緣嘗試,直到有一天樓下鄰居請吃中飯。這位生長在密蘇里的太太端上桌的就是St. Paul,白土司夾芙蓉蛋、洋蔥、酸黃瓜、生菜。
「我是吃這長大的。星期天上完教堂後,我們全家會到鎮上唯一的一家中餐館吃飯,我最常點的就是這道。搬到麻薩諸塞以後就很少吃了,這裡的中餐館不賣這東西。」藍眼白髮,新近喪夫的蘿莉太太慢悠悠地說。
再過一年,蘿莉太太搬回了老家。寫三明治讓我想到蘿莉。回到密蘇里後,她是否常常光顧當地中餐館,點一客St. Paul sandwich?
故事真是多得說不完。夜已深,今晚宵夜就鎖定貝果夾肉鬆三明治,簡單,滿足。(寄自麻薩諸塞州)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