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麟簽禁愛條款 違約就罰200萬元
男星馬俊麟拍民視「大時代」時與王瞳假戲真做,導致形象重挫,今年初曾跳槽三立拍「一家團圓」, 如今又回鍋民視演「愛的榮耀」,製作人王珮華爆料,在演出合約中特別要求他簽特殊條款,「禁止與女演員假戲真做」,違約可罰200萬台幣(約6.2萬美元)以上。
重回民視八點檔,馬俊麟目前角色未定,王珮華說,因為過去馬俊麟曾爆出緋聞,為此她特別給馬俊麟立下特別條款,「合約我會註明,希望他的另一半能安心,他能安心 ,我的戲也拍得安心的條款」。
被問條款內容,王珮華透露:「還是會有吻戲啦,但會限制他不能把將戲裡的感情帶回家。」若違約,王珮華表示罰款會超過200萬,「因為物價都上漲、便當也都變貴了,如果違約,我希望賠款多一點」。
製作人提及條款,馬俊麟從頭到尾面癱,並無太大情緒變化,看似默認接受,被問老婆是否有任何要求,他坦言:「她一直都沒有任何限制。」表示老婆知道自己的對手女演員是誰,他也和老婆提到王珮華製作的戲好,期許自己角色有所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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