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遭路樹壓死 公路局拒國賠竟辯「雨天送信有過失」
彰化芬園郵局48歲孫姓郵差前年執勤途中遭倒塌的黃花風鈴木壓死,孫8旬母親悲痛不已提國賠求償321萬元(台幣,下同),路樹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竟辯稱「孫雨天出勤也有過失」,還主張「求償要扣除喪葬補助」;法院均不採信,以其管理有欠缺,判應國賠146萬元,可上訴。
孫姓郵差平時熱心,在地方極有人緣,意外過世令人意外難過,告別式當天郵局、工會人員、地方人士數百人參加,備極哀榮,前往火化場前送行車隊先回到芬園,繞行他生前送信走過的街道,並經過家裡,他80歲老母哭喊著「我的心肝子」,令人鼻酸。
孫母2024年11月日向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提出書面請求國家賠償,經對方拒絕賠償,孫母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兒子2024年4月26日騎郵務車經彰化芬園鄉彰南路,因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管轄的黃花風鈴木倒塌壓倒致死,認為其對樹木維護處理有欠缺。
孫母控訴,自己年邁痛失長子,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仍推諉卸責,使她精神痛苦不堪言,就喪葬、扶養及精神撫慰金200萬元,一共求償321萬6460元。
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抗辯稱,現場樹木均定期維護,有盡力管理處置,並無對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該樹木因地震、降雨、風力等多重因素導致倒塌,是不可抗力。
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還說,就算其有國賠責任,孫領有喪葬補助費應予扣除,並爭執扶養費計算標準、慰撫金金額,更稱「孫於雨天出勤也與有過失。」
台中地院勘驗現場畫面,發現當天最大風速屬蒲福風等級5級(風速8.0至10.7m/s)的清風,陸地情行為「有葉之小樹開始搖擺」,顯不至於造成樹木連根折斷,樹倒原因應是根基已未穩固,並非不可抗力所致, 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不能主張免責,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中院也說,國家賠償及喪葬補助的請求權是併存,並非已領喪葬補助者,就不得再求償國賠,兩者間也無重複領取而有相互折抵的問題;此外,孫騎郵務車寄送郵件,是依職責所為,不因是否下雨而有異,其並無過失。
中院審酌,孫母痛失愛子精神痛苦,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為政府機關,有照顧人民責任,卻因公共設施管理欠缺致邱死亡,一共判國賠146萬2808元。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