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酒國名花」涉擄人傷害遭捕 凌威威稱受害人是詐團首腦
51歲前「酒國名花」凌威威(本名謝伊琪)爆出近日與2名友人赴台中向莊姓男子討債,3人將莊男押上車後帶回桃園,警方到場發現莊男身上有刀傷,將凌威威等人上銬逮捕,並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移送偵辦;凌威威交保後反控檢警偵辦方向錯誤。檢警表示,將持續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凌威威22日下午與2名友人開車南下台中,要替友人向莊男討52萬8000元(台幣,下同)的債務,凌威威一行人找到莊男後將他押上車,並一路開車載回桃園,對此莊男在過程中趁隙通知友人,並拜託友人代為報案。
八德警方於22日晚間6時許接獲轉報,指稱在八德區新興路上有人遭妨害自由情形,警方立即趕赴現場,當場發現莊男疑遭人控制,且身體有多處傷痕,車上也有大量血跡,警方發現刀具為凌威威所有,將她與2名友人依現行犯逮捕,並依妨害自由、傷害罪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檢方複訊後裁定凌威威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凌威威交保後向媒體喊冤,稱是幫朋友和詐騙集團要錢,而莊男是詐團首腦,當時她帶著刀具是為了防身,未料途中竟被莊男搶走並自殘,並非她動手,直言檢警偵辦方向錯誤。檢警表示將釐清案件經過,進一步調查事發原因。
凌威威28日忍不住跳出來喊冤,控訴警方偵辦方向錯誤,把詐騙集團首腦當成被害人。
凌威威受訪時還原事發經過,她說當時只是幫朋友去跟詐騙集團討債。她帶著美工刀防身,豈料被對方搶走,還拿刀自殘,才會全身是血。凌威威不滿對方自導自演,結果錢沒要到還得幫對方叫救護車去醫院,「對方家屬還來派出所指控我是殺人犯」。
凌威威後來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漏夜偵訊,她被關10幾個小時,被警方銬上手銬腳鐐,她不滿過程中手機被警方扣留,還對她大聲亂凶。沒了手機的她無法跟外界聯絡,根本無法去湊10萬元保釋金。
後來在某位好心的檢察官和警察協助下,凌威威才順利離開警局。她對於自己幫助朋友卻惹來一堆麻煩,還得背上莫須有的罪名,無奈抗議:「到底關我什麼事?如果萬一真的要被關,我的人生不就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