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馬籍女大生 男一審判無期刑
男子陳柏諺2020年間因金錢糾紛,涉掐死蔡姓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逃亡吞藥輕生被救回,偵審時翻供辯稱謀為同死加工自殺。士林地方法院不採信陳「受囑託而殺之」的辯詞,認定涉犯殺人罪,但「尚不具無法改善的絕對反社會性」,昨判處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院審理時,死者家屬曾透過告訴代理人表示,對陳飾辭狡辯謀為同死加工自殺,感到憤怒,請求法院參酌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殺害案,判處死刑,不要讓台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的地獄。
士院認定,陳男因金錢糾紛,氣憤以右手掐住蔡女頸部,左手拿粉色玩偶抱枕遮掩蔡女臉部、眼睛,右手持續施力直至蔡女窒息身亡;蔡女頸部傷勢遭一次性掐扼,非陳辯稱反覆多次掐頸,陳否認殺人及抗辯「謀為同死受囑託而殺之」說法不成立。
偵審期間,陳原供稱「想嚇嚇她,不小心失手」,後又翻供,稱是因蔡女托夢,決定說出「兩人約好一起長眠」,請求蔡女家屬同意冥婚。
合議庭認為,此案構成自首,但陳不具真心悔悟,不符合立法意旨,不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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