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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女大生命案 法院認再犯率高 兇嫌二審再判死

鍾姓馬國女大生赴台就讀長榮大學,卻遭兇手梁育誌殘忍性侵殺害,父(右)、母(中)跨海聲請訴訟參與,今年1月、2月赴台出庭,當庭淚崩盼法官判梁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鍾姓馬國女大生赴台就讀長榮大學,卻遭兇手梁育誌殘忍性侵殺害,父(右)、母(中)跨海聲請訴訟參與,今年1月、2月赴台出庭,當庭淚崩盼法官判梁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男子梁育誌3年前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將鍾女性侵殺害後棄屍,橋頭地院認為梁手段兇殘,再犯率超過5成,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也認梁無教化可能,有剝奪生命必要,昨仍判死刑,鍾母接到判決結果表示,「正義得以伸張」。

2020年10月間,梁育誌在長榮大學附近台鐵高架橋下,鎖定鍾女下手,性侵殺害鍾女後,洗劫身上財物,將屍體棄屍大崗山路旁,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合議庭認為,梁預謀犯案、手段殘忍、再犯率超過5成、對社會危害大且未見悔意,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二審審理時,梁的律師聲請量刑前社會調查,合議庭裁定梁再送鑑定,但二次報告結果都認為梁再犯率高,屬於「高危險等級」,沒教化可能。

鑑定完成後,合議庭再開辯論庭,鍾女父母遠從馬來西亞來台,當庭落淚闡述女兒遭殺害經過,審判長詢問父母希望刑度,鍾女父母均要求判死。

合議庭綜合二次鑑定結果及梁育誌犯案事證,認為梁案發當年曾性侵另名女大生失敗,但仍精進犯罪手法,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預謀犯罪,迄今否認故意殺人,屬「最嚴重犯罪」,須剝奪生命,永久與世隔離。梁獲悉二審再判死,情緒無太大波動。

性侵 長榮 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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