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艇翻覆案 時間序落差35分 台海巡署坦承誤報
金廈海域爭端事件,海巡署除了因為沒有錄影引發爭議,發布的資料與生還者所稱的時間也相差35分鐘,海巡署表示,2月14日案發時,因現場船隻翻覆,4名人員落水急需救援,海巡人員在第一時間全力投入搶救,以致沒能詳加查證,誤報陸船翻覆發生時間為「13時45分」。
事件發生後,海巡署在14日與15日發布的新聞稿都稱翻覆時間是13時45分,但不僅與生還者所稱時間不同,也與前天海巡署記者會公布的13時10分的翻覆時間序有35分的落差。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天也表示,對照吹哨者提供資料與海巡署22日公布資料,從事件當日13時45分雙方船艦碰撞的時間起,至14時15分增派船艇援處起,海巡署有30分鐘的事件歷程「消失」。再度引發隱匿的質疑。
海巡署表示,案發時,因現場船隻翻覆,4名人員落水亟待救援,第一時間人員全力投入搶救下,沒有進一步詳細查證,誤報大陸快艇翻覆發生時間。專案人員詳加核對雷情、應勤無線電及航跡等資訊,2月15日中午左右,發現陸船翻覆時間節點有誤,相關紀錄都已更正為「13時10分」,並無外界所說造假及隱匿情事。
海巡署承認,2月14及15日發布的新聞稿,確實誤用時間點,後續新聞稿沒有即時主動更正,海巡署將深自檢討,精進通報作業程序及紀律。
對於外界連日批評海巡署隱匿真相,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昨在臉書發文強調,「真相不可能隱匿」,有碰撞及沒有影片這兩件事,海巡署第一時間就向檢察官報告,也對家屬簡報,「這是不可能隱匿的事」。至於追逐造成不幸,有無執法過當,司法會論斷。
而案因海巡執法未全程錄影,致相關責任尚難釐清。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昨披露,多年前已買密錄器,民進黨為抗中保台,禁止使用。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昨表示,做出此決策的官員恐將為此負刑事責任。
林思銘說,民進黨政府禁止公務機關使用大陸資通訊產品,不尊重勤務要點,若真是因此收起密錄器,不讓海巡官兵使用,決策官員恐要負刑事責任。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說,他曾購置甩棍供基層民防、義警使用,此並無隱私資料洩露的疑慮。購置完後也都分發下去,但卻接到通知,告知該批甩棍為大陸製,放置到使用年限結束後就會直接廢掉,不會分發。若照此標準,民進黨官員、民代是不是要檢視手機是否為大陸製,若是請馬上丟到垃圾桶?
海委會表示,對於立委陳玉珍說密錄器的部分,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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