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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一部動員法 捲多少人入戰爭恐懼

國防部近期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引發在野批評。(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近期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引發在野批評。(本報資料照片)

防部公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必要時將對媒體、網路納編納管,引發外界質疑政府假防衛之名管制言論。更嚴重的是,教育部近日召集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要求對16歲以上學生進行「動員造冊」,組織學生「保鄉」與參與救護。這些舉措,一夕喚起民眾對戰爭的不安和恐懼,彷彿肅殺的戰爭已近。

這次修法,國防部將現行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並利用「動員準備階段」大肆擴權。現行法律將動員準備分為精神動員、人力動員等8大類,但修正草案將「精神動員」改為「教育動員」,並新增訊息傳播、金融外匯和資通動員3項;其中與網路、媒體相關者即占了一半以上。此外,現行法律的動員整備是以「物資」為主,新法卻大幅增加對「人力」的納管,強調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可對廣播、傳媒人員納編及徵用,在在顯示此次修法高度偏重言論管控。

更可議的是,《全動法》草案出現兩個「空白授權」,使政府管控言論的力道更強。其一,是對所謂「動員準備階段」並無明確定義,任何時候只要政府認為有必要,皆可視為「準備階段」,要求新聞媒體、網路平台和資通產業提供所有必要人事資料供其納編。其二,是對「主管機關的空白授權」,現行法令對各動員準備方案的主管機關皆有明確規定,如「精神動員」由教育部主管,「人力動員」由內政部主管等;但在新法中,則變成「由行政院指定所屬機關或單位為主管機關」,這也讓政府對資通、新聞、網路、名嘴等人力的納編納管,變得更為恣意。

儘管防部表示,這些都是因應戰爭時期的必要措施,且現行法令對傳媒的管控,也已有「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規範。但綜觀上述辦法,並無「動員準備階段人員納編、納管」的相關條文;防部的說法顯然避重就輕,模糊問題焦點。

同樣受到嚴重關注的,則是戰爭一旦發生,「未役青年」是否須上戰場的問題。國防部解釋,現行《民防法》已規定高中以上學生須編組防護團,負責協助救護、消防等任務,這與讓未役青年「參戰」有別。但事實是,教育部近日已積極要求各地教育機關,將16歲以上學生不分男女進行動員造冊,施予訓練,以建立「戰時保鄉保校及自保能力」。儘管保鄉衛國是人人應盡的責任,但在台灣民主化30多年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早已退場;蔡政府如今卻再召喚出戰爭的鬼魅,讓下一代年輕人被迫面對兩岸衝突,連16歲的青少年都要開始造冊動員護鄉,這難道不是時光倒流了30多年?

諷刺的是,蔡政府曾欲推動「18歲公民權」的修憲,又向18到21歲的青年發送「成年禮金」,似對年輕世代備顯關愛。但與此同時,卻在美國壓力下將18歲男子的兵役延長為1年,而今,更要將16歲的學生動員造冊編組護鄉。這些作法,是要青少年加速長大認清現實?還是在把年輕的一代推上戰場,幫民進黨打一場他們無法收拾的戰禍?

國防部修改《全動法》,標示的風向是:戰爭近了。因此,台灣必須為「全民皆兵」作準備,媒體必須為動員應變交出言論權,年輕學子必須為保鄉衛土提早組織起來。這部法令,也是蔡政府未竟全功的《保防工作法》和《數位中介法》之借屍還魂;但寶劍直指戰爭,這是全民想要的嗎?(轉載自聯合報社論)

教育部 國防部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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