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逾年 在野批請假「請到頂」 傳陳多次請辭未獲同意
監察院長陳菊請假住進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逾一年,引發爭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昨天質疑已違法,國民黨立委也批,有礙社會觀瞻。監察院回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陳菊是將核給的病假、事假、休假共65天都請畢之後,再請延長病假,天數是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民進黨立院黨團也聲援,一切依法行政,陳菊也不例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提案人、國民黨籍司委會召委翁曉玲於提案說明時指出,這也可以規範陳菊請假時間過久的問題。黃國昌質疑,陳菊從2024年12月開始請假,為何可以持續請假超過一年?這已經違法。
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說明,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重大傷病因短期內無法治癒,依規定是將核給的病假、事假、休假都請畢之後,再額外計算請假,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以陳菊狀況,就是可以先請完65天,才開始請延長病假。
黃國昌批評,擔任如此重要的政務人員,超過一年無法上班,還是決定不辭職,這是每個人的政治選擇;但也因為現在沒有「政務人員法」規範,否則應該已經構成請辭事由。
黃國昌還質疑,總統日前任命的監察院秘書長黃適卓曾因發表不實言論被判刑,這樣的人還當監察院秘書長?依監察院組織法,監察院秘書長由誰提名?為何院長請假,仍能提人選?劉佳慧回應,有循程序簽咨文給總統。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批,監察院是要整治官箴的,結果連院長都請假「請到頂」,超過一年,真的有礙社會觀瞻,而這樣還可以任命黃適卓?這麼多亂七八糟的事情,院長卻持續被代理,監察院真的難獲公信。
據了解,陳菊也深知自身狀況非短時間能康復,曾多次向總統府表達請辭意願,但府方始終並未同意。賴政府的思維有二:首先,從政治層面出發,當前朝小野大,監察院手握糾正、彈劾大權,而監察院代理院長李鴻鈞「並非綠營自己人」,若陳菊請辭獲准、李鴻鈞真除,高層擔心監院「綠轉藍」,恐為執政黨再添不利因素。
其次,則是出於情感層面,陳菊和賴清德同屬新潮流,兩個人在從政過程中互相支持,有著姐弟般的深厚情誼,賴清德言必稱「菊姐」,陳菊也說過她很疼惜賴清德,兩項原因加總,造成了如今監察院長長期「形同空缺」的局面。
外界認為,監察院長是何其重要的國家名器,賴清德要尊崇、照顧陳菊,可以有更好的方法,且陳菊大半輩子在對抗威權,公職生涯尾聲卻是因病呈現「占著位子不做事」的公眾形象,賴政府機關算盡的結果,反而是害了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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