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FBI警告 詐騙者瞄準中國留學生作案

郵輪公司前員工告訴你 老練郵輪玩家不會犯6種錯誤

眾院祭禁令 TikTok可選擇訴訟 挑戰憲法

在眾院兩黨合力封鎖TikTok之後,跨黨派合作對付社群媒體,已成趨勢。(歐新社)
在眾院兩黨合力封鎖TikTok之後,跨黨派合作對付社群媒體,已成趨勢。(歐新社)

國會針對國際版抖音TikTok的兩黨合作立法在眾院過關,讓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掌控的TikTok面臨禁令和出售美國營運權之外,還多了第三個訴訟選擇;一旦興訟,勢必挑戰美國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法官必須權衡TikTok禁令對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的衝擊。

華爾街日報報導,參院並不保證會通過拜登總統支持的這項法案,但若此法通過,將禁止TikTok在美營運,除非TikTok賣給非中方持有的母公司,而字節跳動有六個月因應。

中方已釋出反對強迫銷售的訊息,TikTok的命運可能最終交由聯邦法院定奪。

任何訴訟都可能引發多項法律爭議,其核心會是要求法官衡量禁令對國安及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TikTok及其使用者自由的爭議。

美國向來限制外資擁有電視廣播媒體,但國會從未對數百萬人使用的網路平台採取激烈行動。

儘管這項立法並未授權對嘗試繼續使用TikTok的美國居民採取法律行動,過往判例顯見法官認定TikTok使用者在張貼或讀取其內容時,獲得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而限制TikTok在美營運將損害TikTok使用者的權利。

華爾街日報分析,這表示政府對任何禁令的辯護,必須不僅表明該法有助美國利益,杜絕中國的不當影響或中方獲取美國人的數據;為使禁令中侵犯言論自由的行為通過審查,政府可能需要證明,不採取嚴格禁令便行不通。

倡議數位公民自由(digital civil liberties)的非營利組織「電子前哨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律師格林(David Greene)反對該禁令,說道:「這真的取決於政府如何解釋立法原因。」

字節跳動不予回應,該公司曾打贏先前的官司,但法官支持TikTok的理由並不一定跟憲法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的疑慮未經檢驗。

華盛頓州一位聯邦法官在前總統川普執政期間,兩度駁回商務部對TikTok的禁令,指其踰越1970年代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在另一個賓州的案例中,美國地方法官引述類似法律依據,支持一群TikTok內容創作明星對川普政府的指控。

兩位法官都認為,川普雖擁有廣泛的緊急經濟權力,但當政府試圖限制個人通訊和資訊資料時,這種權力要受到限制。

▼可開啟影片字幕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TikTok 川普 華爾街

上一則

白宮vs.社媒 小羅伯甘迺迪「反疫苗」貼文被要求下架

下一則

跨黨派立法監管社群媒體 已是大勢所趨

延伸閱讀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