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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貿易代表署顧問 華裔伍人英疑未利益迴避被討論

貿易代表署前科技政策顧問伍人英。(取自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
貿易代表署前科技政策顧問伍人英。(取自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

官員如何迴避利益衝突?拜登任命為商務顧問的華裔伍人英(Mark Wu )在華爾街日報21日的報導中,被當做例子討論。

身為貿易代表署的科技政策顧問,伍人英上任後不久,收到通知:賣掉當時他擁有的100多萬元亞馬遜股票,要不然就迴避參加數位貿易事務的討論。

直到2021年7月16日辭職前,他沒賣股票也沒迴避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政策討論。這段期間,亞馬遜股價上漲約10%,他的持股增值10至50萬元。

他說,在職期間他未參與和亞馬遜業務有關的任何決策過程,離職原因是政府法規限制對他的家庭構成「太大的負擔」。

貿易代表署前科技政策顧問伍人英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授課的資料照片。(取自哈佛大學費正...
貿易代表署前科技政策顧問伍人英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授課的資料照片。(取自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

聯邦政府行政部門官員不得參與任何會影響自己財務的決策,違者可罰最高5萬元並判處五年徒刑;但這條法律幾乎徒具形式,例外案例太多,違反也不見得受罰,基本上靠「目標人員」自我要求,不大肆炒股大致都沒事。

華爾街日報說,2016到2021年,聯邦50個部會等單位,有2600名官員持有和他們任職單位有關公司的股票。檢視1.2萬名資深官員資產申報資料所獲的結論是:持有這些股票,穩賺不陪。

立法部門對「自己人」的規範更寬鬆,國會議員可以買賣自己監督企業的股票,理由很簡單:立法人員不該脫離選區的「經濟現實」,國會也沒有「規避」法規,理由也很奇特:要立法官員規避審核某些事情,選民心聲就無法上達國會。

任職哈佛大學法學教授的伍人英在拜登就職起,就擔任貿易代表署資深顧問,職掌包括促成美國和亞洲國家簽訂數位貿易協定,幫美國科技與網路零售公司拓展海外市場。

因他和太太當時擁有100萬至500萬元亞馬遜股票,2021年3月他接獲通知,說他的現職恐有利益衝突之嫌;他說這些股票是他太太促成一家公司被亞馬遜併購所獲得的報酬。

該署倫理部門要他賣掉股票,否則就不能再參與數位貿易協定的工作;他曾考慮賣掉持股,但在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出具延繳交資本利得稅的文件前,他暫未處理股票,也繼續為貿易協定出力直到去年中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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