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私企疫苗強制令 第6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政府有權實行

拜登政府早前發出強制接種疫苗令,要求員工達100人或以上的私人企業要求員工接種新冠疫苗,但遭到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發出暫緩令;如今峰迴路轉,俄亥俄州的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17日裁定,拜登政府有權對大型私營企業制訂疫苗接種政策。
由於「強制疫苗令」在1月4日才正式生效,在生效前不排除再有其他法律挑戰,或許最終要由最高法院裁決。
在拜登政府推出「疫苗令」後,27個共和黨執政州,包括德州、路易斯安納、南卡、猶他、密西西比,以及多個私人企業與宗教團體隨即提出法律挑戰,位於紐奧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11月7日以「重大法律及憲法」問題為由,裁定暫緩執行;當時的裁決指勞工部越權,因此命令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不要採取任何措施來執行這些規定。
司法部就此上訴,16日要求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澄清這個旨在保護大型私營企業工人免受病毒侵害的規則,結果法院以兩票比一票裁決拜登政府有權透過OSHA,發布緊急工作場所規則。
法官史坦區(Jane B. Stranch)及吉本斯(Julia Smith Gibbons)的裁決判詞指出,紀錄表明,新冠病毒持續傳播、變異、致命,及阻止美國工人安全返回工作崗位,為了保護工人,OSHA能夠及必須應對不斷發展的危險。
根據勞工部的規定,擁有超過100名員工的雇主,必須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或每周接受檢測,並強制戴口罩。根據OSHA數字,疫苗強制令適用於190萬個私人企業雇主共8420萬名員工。
除了共和黨州提出法律挑戰外,共和黨國會參議員最近推動及通過一項提案,要求廢除對私營公司實施疫苗令,指責這個規定違憲並危及工人就業,但預料提案在眾院難以通過。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