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眾議員桑托斯涉選舉財務作假 聯邦檢方終提控
紐約時報9日報導,紐約州共和黨籍國會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涉及選舉財報舞弊案,經過數月調查後,聯邦檢察官將正式提控,僅管罪名尚未公布,但據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桑托斯最快10日將前往紐約東區法院出庭到案應訊。
34歲的桑托斯在去年期中選舉,以政壇後起之秀,首次當選聯邦眾議員,不料當選後,就被紐時踢爆種種醜聞。但桑托斯在承認部分造假之餘,仍不顧辭職呼聲,今年1月赴國會宣誓就職,眾院共和黨團也沒有處置。
紐時指控桑托斯的生活經歷、學歷和工作資歷等,幾乎都是憑空捏造,並揭露桑托斯可能涉及不法的證據,引發外界對他個人資產和競選財務的質疑。
包括桑托斯競選籌款的基金沒有註冊登記,有違反競選財務法的嫌疑、還有數十萬元的不明支出以及一連串金額199.99元的支出,剛好低於必須出具收據的門檻。
聯邦調查局(FBI)、聯邦檢察官以及納蘇郡(Nassau County)地方檢察官,數月來一直調查桑托斯兩名金主達成1900萬元豪華遊艇交易案,桑托斯居中扮演的角色。
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針對桑托斯和經營不善的金融公司Harbour City Capital之間往來,進行調查,指控該公司以龐氏詐騙手法營業;桑托斯個人因為支票詐欺在巴西遭到指控,關於此案的聽證會預定11日舉行。
眾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表示,桑托斯被判有罪前,仍有抗辯的權利,「我們遵循長期以來的相同標準,如果被起訴,不屬於委員會成員的話,就有投票權,但必須接受審判。」麥卡錫強調在桑托斯被判有罪之前,不會要求他辭職,但要求這位新科眾議員不要任職委員會。
司法調查帶來排山倒海的壓力,但桑托斯堅決不會辭職。「時間在流逝,桑托斯本應在12月辭職、應該在1月辭職、應該昨天辭職,說不定今天就該辭職,無論如何,真相與正義終究會來到。」紐約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莫利納諾(Marc Molinaro)表示。
根據法律,即使桑托斯被判有罪,仍可在國會繼續任職,除非眾院三分之二議員投票開除他,才會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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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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