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辯論╱川普對等關稅 2派大法官都質疑
聯邦最高法院5日針對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訴訟口頭辯論;包括川普提名的幾位保守派大法官,也聚焦關稅的適法性和總統的權限等,質疑川普關稅政策是否違法。
聚焦適法性和總統權限 保守派大法官也懷疑正當性
訂定關稅屬於國會職權;不過,川普今年上任後,援引1977年制定的「國際經濟權力法」(IEEPA),宣稱美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逆差已形成緊急狀態,因此總統有權制定關稅政策,但遭企業提告無權這麼做。
聯邦國際貿易法院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已先後裁定川普違法,現在上訴至最高法院並被受理。
不過,川普的關稅政策在最高法院遭到大法官的挑戰,聚焦在國際經濟權力法是否賦予總統動用關稅來管制進口,以及總統可未經國會同意,逕自實施關稅等問題。
由於國際經濟權力法授權美國總統針對國家緊急狀態「管制」(regulate)進口,關稅是否符合管制的手段,成為論辯的焦點,;加上關稅本質上等於稅務收入,而聯邦收入(federal revenue)屬於國會權限,總統是否有權課關稅也備受質疑。
代表聯邦政府的司法部訟務次長(Solicitor General)沙爾(John Sauer)5日引用前總統尼克森的案例,為川普關稅辯護;尼克森曾在1971年援引「與敵國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宣布緊急狀態,對所有進口商品加徵10%的從價稅。
沙爾也多次說,關稅符合IEEPA的管制手段,指關稅的主要目的是用來管制,增加稅收只是附帶功能。
川普於第一任總統期內任命三位大法官,但根據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指出,其中兩位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和戈薩奇(Neil Gorsuch)都對川普的做法有所保留。
巴瑞特說,過去有沒有任何法律,以「管制進口」(regulate importation)這段關鍵文字,就授予課徵關稅的權力。
戈薩奇指總統雖在外交事務上具有權限,但懷疑總統被授予(制定關稅)這樣大的權限,能否被收回;戈薩奇也就權力分立的制衡問題表示,如果總統課徵關稅的權力成立,未來有什麼可以防止國會放棄對國際貿易的責任,把權力移交給總統?
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則質疑川普的關稅,能否通過「重要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檢驗;不過川普政府的代表回應,這項原則不適用在外交事務上。
最高法院就曾在拜登政府時期以「違反重大問題」為由,否決拜登政府包括學生貸款減免計畫在內等多項重大政策;該原則明確要求行政機關在制定重大政策時,必須有明確的國會授權。
美國最高法院有九位大法官,目前有六位由共和黨政府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其中三位由小布希政府提名、另外三位由第一任川普政府提名。
國會山莊報指出,假如川普在最高法院敗訴,川普政府有可能要繳回已經課徵的關稅給企業。不過,財政部長貝森特已表示,就算最高法院不支持,他們仍有別的法條可以援引,執行關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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