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拉荷馬死刑犯 最高法院暫停處決
聯邦最高法院5日緊急阻止奧克拉荷馬州死刑犯格洛西普(Richard Glossip)的處決 。格洛西普死刑案備受爭議且已三度延期行刑;奧州共和黨籍新任州檢察長卓蒙德(Gentner Drummond)日前曾公開要求撤銷格洛西普5月18日的處決。
卓蒙德今年剛當選州檢察長後,即要求奧州刑事上訴法庭撤銷格洛西普的定罪,但4月時遭法院拒絕,並訂下5月18日為行刑期。格洛西普在州檢察長辦公室支持下,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決,在法官考慮正式審理他的案件請求之際,擱置執行死刑。
現年60歲的格洛西普,1997年時被控雇用同案被告斯尼德(Justin Sneed)謀殺老板范特里斯(Barry Van Treese)。斯尼德承認殺人劫財,但聲稱是因為格洛西普同意支付他1萬元才動手行兇。最後斯尼德被判終身監禁,格洛西普則被判死刑,但他始終堅稱清白。
卓蒙德發動重新審查後發現,當年檢方未向陪審團披露他們有義務提供的證據,且有證據顯示,檢方關鍵證人—亦即斯尼德,提供了假證詞。
卓蒙德為此致函赦免暨假釋委員會(Pardon and Parole Board),表示他嚴肅關切格洛西普判決的公平性,並引述二份建議重審的獨立評估。五人組成的委員會將評估赦免格洛西普的建議。若多數人建議赦免,將交由州長斯提特(Kevin Stitt)決定是否執行死刑、或改為無期徒刑。
格洛西普一案之前也曾送到最高法院審理;2015年大法官聽取有關注射死刑的重大法律挑戰,格洛西普和其他死刑犯指稱,用來執行死刑的注射致命藥物違反了憲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殘忍和非常懲罰的規定。保守派大法官佔多數的最高法院駁回該案。
最高法院裁決後幾個月,州政府官員對於處決所使用的藥物存疑,在最後一刻擱置處決格洛西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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