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特刊/扣除篇/小費最多扣2.5萬、加班費1.25萬
根據國稅局公告,符合資格的納稅人今年可能需自行分別計算小費與加班收入金額,因為2025課稅年度的W-2與1099表格尚未更新,所以不會單獨列出小費與加班收入。納稅人可參考國稅局提供的範例,依據已申報或未申報的相關收入,計算可扣除金額。
小費免稅:
符合資格的勞工每年最多可扣除2萬5000元小費收入,當調整後總所得超過15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為30萬元)時,扣除額將逐步遞減。國稅局估計,全美約有600萬名申報小費收入的勞工可受惠,該項扣除適用於2025至2028課稅年度。
加班費免稅:
個人可扣除超出原本正常薪資部分的加班報酬,通常為「一倍半」加班費中的「半倍」部分,而且必須列示於W-2、1099或其他指定文件。每年最高扣除額為1萬2500元(夫妻為2萬5000元),同樣在調整後總所得超過15萬元(夫妻為30萬元)後逐步遞減。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採標準扣除或列舉扣除者皆可適用。
依據「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規定,多數員工須至少領取聯邦最低工資,而且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須支付至少原薪資1.5倍的加班費。不過,部分員工屬於豁免對象,例如周薪至少1128元或年薪5萬8656元以上者或特定職業類別從業人員。國稅局表示,目前正更新相關所得稅表格與說明文件,以協助納稅人於本報稅季申請上述扣除優惠。
長者減稅:
個人最多可扣除6000元,夫妻聯合申報最多可扣除1萬2000元。這項抵扣額設有收入上限;個人再調整總收入(modified adjusted gross income,MAGI)若超過7萬5000元,抵扣額度將遞減。若個人再調整總收入超過17萬5000元,抵扣額度將完全取消。夫妻聯合報稅,扣除額從15萬元開始遞減,至25萬元時完全取消。
必須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65歲,並以個人、戶長、遺孀或已婚夫婦「聯合申報」的方式報稅。請注意,已婚夫婦「單獨申報」則不符合減免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