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獲綠卡前結婚 配偶不必F2A等排期
讀者問:
本人透過EB-1A計畫和移民簽證,拿到綠卡,目前和配偶仍在中國。我在領事館面試前,考慮過把家屬加進去,但律師建議家屬以後可以辦理follow-to-join,無需排期,就沒有加家屬。最近我打算給家屬DIY,但是填I-824表格的時候看到它的填寫指南上,明寫著通過領事館面試獲得綠卡的不可以使用此表格,感到困惑。請指教,家屬只能經過F2A等排期嗎?順便補充一下,提交I-140時未婚。我獲得綠卡不足一年,有沒有特殊政策?
答:
因為你和你太太在你拿到綠卡前結婚,她仍然有資格做為衍生的受益人,直接走follow-to-join的渠道,而不需要通過F2A等排期移民。你不需要遞交I-824。你可以直接和領事館聯繫,要求把你太太加入案子。遞交請求的時候,需要遞交你們的結婚證書及她的出生公證,並需要解釋為什麼她當時沒有和你一起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