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小孩在美 可依B表計算是否超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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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
主申請人和配偶在中國國內,小孩目前在美,具有F-1身分。2021年表B排到,同年提交了所有人的DS-260以及繳費。目前,我們在等待表A排到面簽,但是小孩今年已經超齡。根據2月CSPA新規,如果依照表B時間鎖定年齡的話,小孩是沒有超齡的。想問一下,在新規情況下等主申請人面簽後登陸美國到時再為小孩提交I-485轉身分,可以嗎?小孩是否還可以跟著申請人一起拿到卡片?
我對新規定的理解是,只要滿足seek to acquire就可以給小孩凍齡。但是,表A排期一直停滯不前,主申請人什麼時候能面簽也不好說。比如說,在兩年後主申請人登陸美國了,到時小孩表A已經超齡三年了,還可以利用新規來給小孩I-485轉換身分嗎?
答:
因為孩子在美國國內,移民局允許根據B表來計算是否受CSPA兒童身分保護法保護,鎖定年齡。根據相關的法院判例,你們在2021年為小孩遞交了DS-260,有很大可能會被認定為屬於seek to acquire,所以小孩仍然有希望獲得綠卡。
註:seek to acquire,是一個法律術語,確保子女在父母移民過程中,能夠繼續享受CSPA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年齡優惠,避免因為年齡增長而失去移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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