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依法要國會授權」參院通過決議 禁川普再向委國動武
在所有民主黨籍參議員及五名共和黨參議員跨黨派支持下,參院8日表決通過推進一項有關「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的決議。這項決議將禁止川普政府在未獲國會明確授權下,對委內瑞拉採取進一步軍事行動。
實質性投票預計下周進行,一旦通過,將成為數十年來國會在限制總統單方面採取軍事行動上最強硬的立場之一。
不過,這項舉措被認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象徵性,因為該決議將在眾院面臨重重阻力,且在川普可能行使否決權的情況下幾乎無法通過。自川普重返白宮以來,國會曾多次嘗試通過類似決議,但都未能成功。
川普在自家社群平台真實社群(Truth Social)猛烈抨擊投下贊成票的五名共和黨參議員,痛斥他們「愚蠢至極」,還說他們「永遠不應再當選公職」。他補充說:「共和黨人應該為那些與民主黨人一起投下贊成票的參議員感到羞恥,因為他們試圖削弱我們保衛國家與作戰的權力。」
副總統范斯當天在白宮記者會上被問此事時表示,如同川普所說的,他本人也認同,「每一位總統,不論是民主黨或是共和黨,都認為『戰爭權力法』在根本上是虛假且違憲的法律」。他說,這不會改變我們接下來幾周、幾個月內如何執行外交政策。
在此之前,美國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急劇升級,包括空襲和海上打擊以及在拂曉前突襲委國首都卡拉卡斯(Caracas)抓捕馬杜洛(Nicolas Maduro)。共和、民主兩黨議員皆表示,這些行動已超出一般執法範圍,明顯帶有戰爭性質。
肯塔基州共和黨參議員保羅(Rand Paul)在投票後強調,空襲他國首都並推翻其領導人是明顯的戰爭行為,而美國憲法並未賦予總統這種權力。
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規定,國會擁有宣戰權。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則要求總統動用美軍進行軍事行動時,需向國會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