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疫苗豁免若放寬 恐威脅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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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最高法院日前要求第二巡迴法院重新審理紐約州取消疫苗宗教豁免的案件,並指示下級法院依循去年的Mahmoud v. Taylor案的判例標準,該案允許家長基於宗教理由讓子女退出包含LGBTQ內容的課程;因此最高法院此次的指引等同暗示,若宗教信仰足以讓家長排除特定教學內容,那麼以宗教為理由拒絕讓孩子接種疫苗,是否也應享有同等的豁免空間。
這樣的權利主張表面上看似合理,實則後果不堪設想,孩子退出某個課程頂多影響認知與觀念,但拒絕接種疫苗卻會讓疾病有機可乘、直接危及性命。
近年美國逆轉的一些司法和政策,已讓社會在公共健康與科學共識上明顯倒退,而若最高法院此次的指引最終被解讀為宗教信仰凌駕於公共衛生之上,那將是又一次倒退;宗教理念可以多元、可以辯論,但病毒沒有信仰區分,他只會無差別地攻擊所有人。
盡管宗教信念值得被尊重,但不應讓無法自行決定的孩童面臨致殘或致命的風險,也不應讓學校、醫療機構或整個社區承擔本可避免的疫情。
歷史早已證明,疫苗強制令有效,且能拯救生命,例如1970年德州Texarkana的麻疹疫情就是實例,沒有疫苗規定的一側爆發疫情、另一側則因學校要求而平安無事;且美國多州採行宗教豁免,本意是尊重,但結果還是被濫用,許多所謂的「宗教反對」其實是安全性疑慮、網路謠言、甚至反政府情緒的偽裝。
最高法院雖未明確裁定疫苗法違憲,但僅要求重審的決定就已透露出一種令人不安的趨勢,若法院持續擴張宗教豁免權,下一步可能就會動搖延續百年的公共衛生基礎;當前的問題,並非單純的信仰與社會對立,而是信仰是否能凌駕公共安全,這是一個急需慎重考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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