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施壓潘斯推翻大選也享豁免?大法官:下級法院決定
前總統川普在顛覆2020年大選案中面臨四項罪名,皆表示不認罪,其中他被指控試圖施壓前副總統潘斯(Mike Pence)在七個關鍵搖擺州「欺騙性地改變選舉結果」。最高法院1日裁決川普享有推定豁免權,案件將因此發回下級法院更審。
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川普2021年1月6日施壓潘斯,要求他認證所謂的「假選舉人」名單,從而顛覆總統選舉結果。
不過大法官們裁定總統的核心權力不受刑事起訴。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表示,每當總統和副總統討論公務(official)職責時都屬於公務行為,而主持總統選舉結果認證是副總統的憲法和法定職責。羅伯茲寫道:「起訴書指控川普試圖向副總統施壓,要求他在認證程序中採取特定行為,但這已涉及公務,川普至少可以推定豁免此類行為的起訴。」
然而羅伯茲對於川普具體行為是否免受刑事起訴的問題語帶保留,交由下級法院決定。「接下來的問題是:推定豁免權是否在這種情況下會被推翻。」
大法官們已經確定部分指控完全屬於川普公務範圍、享有絕對豁免權。一些其他指控是否受到總統豁免權保護則由下級法院決定,包括川普與國家官員、私人團體和公眾的互動。如川普還被指控試圖利用司法部的「權力和權威來進行虛假的選舉犯罪調查」,據稱他因此會見了代理司法部長、司法部和白宮的其他高階官員討論此事。
不過由於行政部門擁有「專屬權力和絕對裁量權」來決定調查和起訴哪些罪行,因此川普其實也無法指使這些部門恣意調查,應可免受這些行為的刑事起訴。羅伯茲指出「總統不能因其專屬憲法權力範圍內的行為而受到起訴。因此川普絕不會因涉嫌與司法部官員討論而受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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