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廊/化解疲勞駕駛 善用公路休息區
進入春季,人們密集出行,眾多加州居民將擠上州際高速公路展開長途旅程,司機容易在途中疲勞渴睡,那就容易發生車禍,因而加州高速公路設置了「休息區」(rest stops)讓司機休息和小睡,但卻要知道休息區內可做什麼,和禁止做什麼。
據美國汽車協會(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稱,疲勞駕駛(Drowsy driving)與酒後駕駛一樣危險,超過17%的致命車禍與這類駕駛疲勞有關。
加州的高速公路上,尤其是州的北部地區,路邊休息區是疲勞司機的安全屏障。州內多縣例如沙斯達縣(Shasta)和西斯邱縣(Siskiyou),均設有這些休息區。
媒體Desert Sun綜合了加州法律及加州交通局的規則,整理出以下關於司機在公路休息區內的注意事項,供留意在區內可做及不可做的事。但會有地方法規除外,而大部分的地方法規都會張貼在休息區的標誌牌上。
可以做:
•在24小時內,於休息站內睡覺或停留最多8小時。在同一個24小時內,司機可以到另一個休息區停留第二個8小時。
•可以帶寵物進入,但必須繫上牽引繩,並處於主人的控制下。某些州立休息區更設有小型犬公園或圍欄區,供友善的狗奔跑玩耍。
•可以泊車,但必須泊在指定的停車位。大型車輛和拖曳式車輛必須停放在專用車位,不得泊在行人路邊或其他區域。
不可做:
•不可在區內露營、搭建帳篷或任何形式的遮蔽設置。
•不可在區內生營火及明火。
•不可在區內停了車後,又到戶外玩樂去,例如溜出區外健行、騎腳踏車、釣魚、滑雪或類似活動,因為休息區專為與司機安全有關的活動而設,讓他們短期使用區內設施,例如補充飲用水或使用洗手間等,不能把車停在區內後離去。
部分加州休息區還禁止以下事情(當地另有法規除外):
•不可未經授權使用水、電和瓦斯設施
•除指定衛生垃圾傾倒站外,禁止傾倒垃圾。
•不可索取捐款、出售或張貼標誌、卡片、宣傳單張、展示旗幟、三角旗、彩帶或廣告。
•禁止亂丟垃圾。
•不可阻礙車輛或行人通道。
•禁止使用擴音器、揚聲器或播放高音量音樂的噪音設備。
休息區會在一些情況下關閉,主要是在發生緊急事故時,例如野火、洪水、交通危險或州際公路或其附近的其他問題。另外,工作人員也可能在停電或進行維護、建造和維修工程期間,關閉休息區。遇此情況,通常有標誌牌或錐形路標擺放在入口作標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