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禁ICE戴面罩執法 遭聯邦法院擋下
聯邦法官以歧視為理由,阻擋加州禁止ICE移民執法人員佩戴面罩法令,但要求執法人員必須佩戴清晰可見的徽章
美聯社報導,一位聯邦法官9日阻擋了加州一項禁止聯邦移民執法人員遮蓋臉部的法律生效,但規定執法人員必須佩戴清晰的身分標識證,標明其所屬機構和徽章編號。加州成為第一個禁止大多數執法人員戴面罩的州。該法案於去年9月由州長簽署。
川普政府於去年11月提起訴訟挑戰該法律,認為這些法律會威脅到面臨騷擾、人肉搜索和暴力的執法人員的安全,並且由於是州政府直接監管聯邦政府,因此違反了憲法。
法官斯奈德(Christina Snyder)表示,她做出初步裁決是因為,該面罩禁令的生效條款並未同時適用於州的執法部門,從而對聯邦人員構成歧視。隨著各州努力應對執行川普政府移民政策的聯邦執法人員,這項裁決會對全國產生影響。
不過這項裁決並未排除未來立法禁止聯邦特工戴口罩的可能性,如果該法規適用於所有執法機構的話。斯奈德在裁決書中寫道:「法院認為,聯邦官員可以在不戴面罩的情況下履行其職責。」該裁決將於2月19日生效。
紐森於9月簽署了法案,禁止部分執法人員戴面罩、脖套和其他臉部遮蓋物。該法案原定於1月1日生效,但因訴訟而被擱置。除了豁免州執法人員外,該法案還為便衣特工、佩戴N95口罩或戰術裝備等防護裝備的人員,以及其他不佩戴面罩會危及行動的情況作出了例外規定。斯奈德支持聯邦政府的立場,聯邦政府認為這項豁免對聯邦特工構成歧視。
代表舊金山的州議會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einer)9日表示,他將立即提出新的立法,將州警察也納入禁蒙面令的適用範圍。威善高是當初草擬了禁止佩戴面罩的法案。
威善高在一份新聞稿中說:「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和邊境巡邏員蒙面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實施恐怖行動,並逃避責任。我們將確保面罩禁令得到有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