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擬禁止前ICE特工擔任教師、警察 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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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近期在移民政策領域有新立法行動,民主黨議員提出「AB 1627」法案,擬禁止曾任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特工者,在加州擔任公立學校教師或執法警察等公職。
該法案由加州眾議員法里亞斯(Anamarie Ávila Farías)提出,若通過,將禁止任何在2025年9月1日至2029年1月20日期間曾受雇於ICE者,在加州擔任警察、教師、校長及其他教育或公共安全相關職務。
擁護者強調,加州的教育人員與執法者應是保障憲法權利與社區安全的公僕,不應是曾參與可能侵害基本人權的執法者。
根據報導,該法案不僅限於傳統意義的警務工作,還包含公立教育系統從幼稚園至加州大學系統的教師、校長及管理人員等所有行政職務。支持者表示,這種全面性的規範是為了避免曾參與聯邦移民執法者,日後在加州政府體系中接觸公眾,可能造成社區不安。
該法案也將擴大常規背景調查範疇,要求在招聘教育與執法人員時,特別審查其是否曾有ICE或部分州監獄系統的就業歷史。
儘管支持者認為這些立法有助於保護移民與弱勢族群的權利,但反對者則警告此舉可能引發與聯邦政府的法律衝突,特別是在聯邦主權與州權之間的界線問題上。此外,公立教育與執法機構現有的人才招募和保障制度,亦可能受到影響。
